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我县防空警报设施的技术性能和效果,确保迅速、准确地传递和鸣放防空警报信号,县人民政府定于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县城区范围内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试鸣具体时间及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时间及防空警报信号
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时00分至10时03分,时间3分钟,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二)空袭警报时间及防空警报信号
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时06分至10时09分,时间3分钟,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三)解除警报时间及防空警报信号
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时12分至10时15分,时间3分钟,一长鸣,连续鸣3分钟。
二、注意事项
(一)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保持镇静、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维护试鸣期间的社会稳定。
(二)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试鸣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2023年9月14日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