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预征告字〔2024〕1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G7221衡阳—南宁
公路(龙胜至融安段)项目集体土地征收预公告
为实施G7221衡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项目建设,拟征收柳州市融安县板榄镇东岭村、龙纳村、门楼村、里鸟村、板榄社区、四平村、山尾村、木吉村,大将镇古云村、大将社区、东潭村、才妙村,长安镇祥多村、大坡村、银洞村,大坡乡岗伟村,浮石镇小律村、木瓜村、长龙村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
柳州市融安县板榄镇东岭村东岭屯、田洞屯、河口屯、大段屯、大彦屯,龙纳村板坡屯、拉艾屯、架枧屯、龙福屯,门楼村鸡纳屯、门楼屯、坡坪屯,里鸟村更寨屯、架枧屯,板榄社区泗意屯、河口屯、黄坭屯,四平村板榄寨屯、山北屯,山尾村山尾屯、石头田屯,木吉村山口屯、古胜屯、古洞屯、上村屯、下村屯;大将镇古云村古云四屯、古云五屯、古云七屯、古云八屯、古云十二屯,大将社区长岭屯、大洞屯、小榄屯、三马屯、弄口屯、弄尾屯,东潭村拉妙屯、大炮屯、小片屯、东阳屯、葵洞屯、才顿屯、麻石屯,才妙村百合屯、泗石屯、上二柱屯、下二柱屯、才妙屯、大竹屯;长安镇祥多村主部屯、羊角屯、拉优屯、九打屯、瓦窑屯,大坡村古恩屯,银洞村拉凡屯、九洞屯、银洞屯;大坡乡岗伟村平土屯、坡社屯、坡甲屯;浮石镇小律村钱洞屯,木瓜村谢家屯、山塘屯,长龙村三千屯(征收土地四至范围详见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位置图)。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土地面积6346亩,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本次征收土地拟作为G7221衡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四、工作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农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请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权人)配合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做好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登记工作。
五、拟征收土地补偿及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融政规〔2023〕4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融政规〔2023〕9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农村集体土地上青苗及地面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融政规〔2023〕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青苗、抢建建(构)筑物及抢葬坟墓,凡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建(构)筑物及抢葬的坟墓,不予办理补偿登记,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6日
附件:G7221衡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项目拟征收
土地范围位置示意图(本公告张贴使用)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