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融征告〔2025〕1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G7221衡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1-20 1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融安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了《G7221衡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规划用途、征收目的、征收土地位置

(一)建设项目名称

G7221衡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项目。

(二)规划用途

公路建设用地。

(三)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四)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

板榄镇东岭村、龙纳村、门楼村、里鸟村、四平村、山尾村、木吉村、板榄社区大将镇古云村、东潭村、才妙村、大将社区长安镇祥多村、银洞村、大坡村浮石镇小律村、木瓜村、长龙村大坡乡岗伟村(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详见附件《G7221衡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项目征收土地范围位置示意图》)。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现状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及补偿方式

被征收土地按《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融政规〔20234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融政规〔2023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货币补偿方式。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村、组)

现状地类

面积

(公顷)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万元/公顷)

共计补偿(万元)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板榄镇东岭村

农用地

29.7139

16.2645

30.2055

1380.8049

板榄镇龙纳村

农用地

32.7265

16.2645

30.2055

1520.8005

板榄镇门楼村

农用地

21.0724

16.2645

30.2055

979.2344

板榄镇里鸟村

农用地

12.9182

16.2645

30.2055

600.3088

板榄镇四平村

农用地

8.6884

16.2645

30.2055

403.7499

板榄镇山尾村

农用地

16.3710

16.2645

30.2055

760.7604

板榄镇木吉村

农用地

37.0800

16.2645

30.2055

1723.1080

板榄镇板榄社区

农用地

30.5180

16.2645

30.2055

1418.1715

大将镇古云村

农用地

24.9633

16.2645

30.2055

1160.0446

大将镇东潭村

农用地

30.3630

16.2645

30.2055

1410.9686

大将镇才妙村

农用地

21.3248

16.2645

30.2055

990.9635

大将镇大将社区

农用地

34.9631

16.2645

30.2055

1624.7353

长安镇祥多村

农用地

46.5515

17.8290

33.1110

2371.3334

长安镇银洞村

农用地

9.1448

17.8290

33.1110

465.8361

长安镇大坡村

农用地

18.3302

17.8290

33.1110

933.7404

浮石镇小律村

农用地

10.8025

16.2645

30.2055

501.9922

浮石镇木瓜村

农用地

9.6282

16.2645

30.2055

447.4225

浮石镇长龙村

农用地

15.8218

16.2645

30.2055

735.2390

大坡乡岗伟村

农用地

6.9116

15.2880

28.3920

301.8987

三、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补偿方式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按《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农村集体土地上青苗及地面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融政规〔202310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货币补偿方式。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项目征地安置对象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安置方式为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相结合的方式。

社会保障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补偿费用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分配办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上述货币补偿费用由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通过银行转款方式支付给其所有权人。

    附件:G7221衡阳南宁公路(龙胜至融安段)项目征收土地范围位置示意图

2025120        

(此件公开发布)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