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报道

法律援助为弱者撑起保护伞

来源:融安县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1-08-30 16:20   作者:融安县委宣传部

一个热线电话了结一桩矛盾纠纷

    

(通讯员:吴辉 丁利洪)“要不是你们出面,这三万五块钱赔偿款不知要等到牛年马月才能拿到手……”日前,融安县长安镇祥多村肖某一边从县司法局长罗育勋手里接过钱,一边激动地说。

去年10月份,肖某赴广东韶关市始兴县隘子镇打工,当地许某雇请他帮砍树,但肖某在砍树过程中不慎受伤,造成腰骨折并脱位截瘫,后经柳州市明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二级伤残。此事发生后,许某只支付给肖某医疗等费用10.5万元后就没有“下文”了。

从广东返家的肖某,不但上有老父母、下有小孩,而且妻子又有病在身,今后的生活怎么过?为此,今年7月初,肖某在“绝望”中拨通了12348热线电话,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接报后,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天就上门为肖提供援助,并指派2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其办理。县司法局长罗育勋知道此事后,于今年8月初与2位律师一同前往广东韶关市始兴县隘子镇找到许某,并通过面对面摆法律、讲道理以及做劝导和说服工作,最后许某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同意赔偿肖某5万元(协议签订后立即给付肖某3.5万元,余下1.5万元于20122月底前付清),结果只花了大半天工夫就化解了此起纠纷。

以上仅是该县向贫弱人群提供援助的一个缩影。多年来,该县把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当作一项民生和仁德工程来抓,充分发挥“12348”热线电话平台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利用法制宣传月之机,组织法律服务队开展“送法进乡村”以及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奖问答等系列活动,使群众深入了解、认知和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与县总工会、县残联和各乡镇法律援助站联动,做好农民工讨薪等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优先原则,尽可能地通过诉前调解或和解等非诉讼方式,及时化解工伤、劳资纠纷,切实减轻农民工的负担,尽快实现农民工的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建设,并逐年增加经费投入,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据统计,今年1月至8月中旬,该县通过“12348”热线电话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0人次;到县城集中点和乡镇街道开展法律宣传活动20多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200余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6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35件,民事非诉案件151件,刑事案件10件;服务重点人群(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家庭权益、老年人)案件142,有效维护了贫弱人群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