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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出台奖励机制 吸纳医疗卫生人才

来源: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13-08-29 08:45   作者: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具有医学类研究生和医学类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6年服务合同可获20万元一次性补贴

日前,笔者从融安县政府办公室获悉,我县出台引进和激励医疗卫生人才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吸引医疗专业人才建功桔乡;具有医学类研究生和医学类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6年(含6年)服务合同(以下所指服务合同全部为签订6年,含6年)的可获20万元一次性补贴。

据了解,规定中指出,引进到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医学类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科带头人(指能够在融安县组织开展本学科领先项目或填补学科领域空白,有出色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服务合同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自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再一次性补贴3万元;引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执业医师或医学院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签订服务合同的一次性补贴3万元,另外,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住房。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中还奖励现有医疗卫生人才。在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医务人员,考取并聘用为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奖励后须继续在同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6年以上(含6年);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并聘用上岗的,一次性奖励0.3万元,考前执业医师资格证并聘用上岗的,一次性奖励0.5万元,考前执业医师资格证后与乡镇卫生院签订服务合同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规定中还规定表彰医疗人才办法:在融安县工作期间,获得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卫生医学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0.5万元、0.2万元。获医疗卫生科研(以下同为医疗卫生科研奖)国家级科技一、二、三等奖,集体项目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个人项目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获自治区科技一、二、三等奖,集体项目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个人项目一次性奖励2万元、1.5万元、0.8万元;获市级科技一、二、三等奖,集体项目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个人项目一次性奖励1万元、0.8万元、0.3万元。

通讯员:谭凯兴 陈子建 报道

 

 

 

 

责任编辑:赖萍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