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及融安县润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融安县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分别领取了首张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悉,2015年11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始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对公众来说新证的启用最直观的变化就是,食品包装袋上印制的“QS”标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将被“SC”(食品生产许可证)替代,不再发放QS证。原有QS证有效期未届满的,可以申请更换新版的SC证,原证的产品名称、检验方法、发证日期、有效期等均不变。新获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原存有的带“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但2018年10月1日起,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 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体现了食品生产企业在保证食品安全方面的主体地位,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则从单纯发证,变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的持续监管。
针对超市、餐馆等不同的食品经营形式,如果要销售食品,需要两种许可证,分别是《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2015年10月1日起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配套规章,改革食品经营许可制度,从2015年12月1日起,广西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新证将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许可证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两证合一”。随着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不需要换发新证。在2015 年10 月1 日至11 月30 日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的过渡期间,食品经营者经审批领取的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在2015 年12 月30 日前,食品经营者持过渡期许可证申请换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许可机关不再进行现场核查。逾期不申请换证的作为无证处理。
图为: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从融安县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领取了首张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
通讯员:罗淑琼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黄颖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