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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全县市场监管部分领域行业问题违法线索

来源:融安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5-06-04 10:36  

为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群众权益,促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推动行风建设走深走实,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分行业问题违法线索。   

征集违法线索范围

征集城镇机动车检测行业问题违法线索

1.机动车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关键人员资质未达到认定条件要求;  

2.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报告等违规行为;  

3.具有竞争关系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达成和实施垄断协议行为;

4.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机动车检验机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违法行为;

5.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内容与实际不符、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6.采取误导性收费标示、虚假宣传等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机动车检测行为;  

7.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行为。  

 征集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违法线索

水、电、气经营企业及其他水表、电表、燃气表(以下统称“民用三表”)安装使用单位在安装时未经首次检定或者首次检定不合格就安装使用的,利用“民用三表”进行计量作弊,在居民水电气价格和收费方面不执行政府定价、落实价格政策等违法行为。

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违法线索

1.食品生产经营者购买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等肉类原料、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植物源性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未经许可(备案)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生产侵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线上线下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征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违法线索

1.无照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

2.生产、销售无国家强制性认证(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行为;

3.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包括销售不合格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行为;

4.生产、销售领域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行为;

5.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行为;

6.经营者未按要求明码标价,实施价格欺诈的行为;

7.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拒绝履行“三包”责任等行为;

8.违反广告法规定,虚假宣传电动自行车性能和规格等行为;

9.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

征集线索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772-12345或0772-12315;0772-8153656(水电气方面)。  

网络提供方式: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征集线索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注意事项

(一)此次违法线索征集涉及4个领域,其范围已明确,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需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已由其他机关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受理的,由有关机关受理。

(二)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实名举报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以及反映问题的对象、发生时间、相关问题等,并尽量提供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匿名提供线索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

(三)受理机关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

(四)投诉举报人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来源: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郑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