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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长安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非在编人员)

来源:长安镇  发布日期:2018-05-25 17:15   作者:长安镇

       根据《融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融安县长安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长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融编[2018]7号)文件精神,为利于日常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履行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职责,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聘条件: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事业。

●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熟练电脑操作。

工资待遇:

◆招聘期间月工资和各种补贴共2342.4元(含个人应缴保险部分)。

◆ 合同一年一签。


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现场填表及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8日18:00前。


面试:

面试侧重于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临场应变等能力。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报名地点:


 长安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长安镇立新街66号)。

 咨询电话:0772-8136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