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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长安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非在编人员)

来源:长安镇  发布日期:2018-07-04 17:11   作者:长安镇

      根据《融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融安县长安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长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融编[2018]7号)文件精神,为利于日常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履行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职责,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聘条件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事业。

●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熟练电脑操作。



工资待遇

◆招聘期间月工资和各种补贴共2342.4元(含个人应缴保险部分)。

◆ 合同一年一签。


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现场填表及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时间

 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0日18:00前。


 面      试 

 面试侧重于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临场应变等能力。


 体      检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