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桔
融安县金桔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2019—2020年)
为加快我县特色水果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我县金桔产业向组织化、规模化和标准化发展,发挥金桔产业在精准扶贫和产业融合中的主体作用,最终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结合我县金桔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扩面积、提品质、增产量、重科研、树品牌、抓流通”的发展思路,推进融安金桔产业向“提品质、树品牌”转型发展,努力实现融安金桔“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生态”的目标,在培育壮大全县金桔产业的同时,保障金桔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十大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县金桔产业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品牌化水平。
(一)扩规模
2019年-2020年每年完成3万亩金桔种植任务,到2019年全县金桔种植面积达到18万亩,2020年全县金桔种植面积达到21万亩,总产量达到21万吨,产值达到21亿元。责任落实,任务分解到乡(镇),其中长安镇、大良镇、潭头乡每年各完成3500亩以上,浮石镇、桥板乡、板榄镇、泗顶镇每年各完成3000亩以上,东起乡、大将镇、雅瑶乡、沙子乡、大坡乡每年各完成2000亩以上。
(二)强科研
及时引进科研人才,充分发挥融安金桔研究所的作用,大力开展金桔新品种、新技术研究,抓好金桔新品种的筛选和培育,提升全县金桔产业科技水平。全面建成融安金桔试验站、新品种母本园和金桔无病毒苗圃建设,年培育金桔苗木达300万株以上,打造柳州区域融安金桔苗圃最大基地。
(三)提品质
到2020年,融安金桔通过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认证面积达到5万亩,规模以上果园基本实现路、水、电“三通”,绿色防控、质量追溯等标准化生产技术普及率达到80%以上,金桔产业示范基地全部达到标准化生产要求,使融安金桔品质和质量明显提升。
(四)完善产业体系
围绕融安金桔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推动加工、销售、旅游、文化等产业加速融合,到2020年,初步形成选种育苗公益化,生产标准化,服务社会化,营销专业化、投入资本化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以融安金桔为核心的产业集群。
(五)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着力培育一批从事金桔育苗、生产、加工、销售的市场经营主体,到2020年,力争培育主营收入超过千万元的企业达到10家以上,培育超过100家依托互联网从事融安金桔产品研发、加工、销售的电商企业,全力打造融安金桔电商品牌,形成一批市场美誉度高、成长性良好、拥有自主品牌的优秀企业。
工作措施
(一)实施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行动
加快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到2020年完成土地流转3万亩以上,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经济效益,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引导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或其他依法登记在册的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从事融安金桔产业开发。发展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引导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全面提升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水平。
1.建立土地流转与农业规模经营扶持机制。
(1)奖励对象。一是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或其他依法登记在册的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自主开展土地流转从事融安金桔产业开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实行土地流转奖励与乡(镇)工作经费挂勾。
(2)奖励条件。奖励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集中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含100亩);②流转的土地为2018年10月1日后初次流转,土地权属明晰,流转期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③流转土地双方必须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并在乡(镇)登记备案,双方均严格履行合同的;④流转的土地用于发展金桔产业的。⑤乡(镇)工作经费安排以验收合格的面积为准,每块流转土地必须达100亩以上(含100亩)。
(3)奖励标准。实际流转适合种植金桔土地面积100亩(含100亩)以上300亩以下,用于发展金桔产业通过验收的给予每亩一次性奖励200元;实际流转适合种植金桔土地面积300亩(含300亩)以上500亩以下,用于发展金桔产业通过验收的给予每亩一次性奖励300元;实际流转适合种植金桔土地面积500亩(含500亩)以上800亩以下,用于发展金桔产业通过验收的给予每亩一次性奖励400元;实际流转适合种植金桔土地面积800亩以上(含800亩),用于发展金桔产业通过验收的给予每亩一次性奖励500元。乡(镇)流转土地工作经费按每亩20元给予安排。(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桉树林改种金桔步伐。
对已砍伐桉树的林地,引导农民和种植户更新发展金桔产业。采伐桉树自然连片10亩以上(含10亩)并按要求种植金桔的,优先安排林木采伐指标,给予种植金桔整地每亩补助400元。在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预计采伐桉树林8000亩用于种植金桔。(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立砍伐柑橘黄龙病病树改种金桔扶持机制。
在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预计在我县范围内砍伐柑橘黄龙病病树8000亩,对在我县范围内砍挖柑橘黄龙病树改种金桔的家庭农场、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等单位或个人,通过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改种补贴。砍伐柑橘黄龙病树自然连片1亩(含1亩)以上并按要求种植金桔的,每亩给予病树清理补助400元,主要用于果园柑橘木虱防治和砍除销毁病树,对不按规定操作的不予资金补助。重点补贴各乡(镇)核心示范区、国道、省道和县道等公路沿线区域。(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对享受以上1、2、3项奖补政策的金桔种植户,5年内不准丢荒或改种其他作物。如出现丢荒或改种其他作物的种植户,须全额退还其所获得的奖补资金,对拒不退还和涉及违纪违规骗取冒领等行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实施扶持鼓励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发展金桔产业行动
做大做强融安金桔产业,必须解决资金来源问题。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融安金桔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金桔产业。切实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引进农业投融资担保公司,设立融资担保基金,强化担保融资增信功能,通过财政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等,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融安金桔产业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农业招商工作力度,积极引进龙头企业种植融安金桔、加工融安金桔。要加大对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种植融安金桔和加工融安金桔的支持力度,推动融安金桔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1.金桔新种奖补。金桔新种奖补包括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奖补和面上规模果园奖补。
(1)产业精准扶贫金桔项目奖补按县扶贫领导小组确定的奖补标准执行。
(2)面上规模果园奖补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发展融安金桔,引导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规模化、标准化种植,经申请符合条件的,按种植面积给予一定的补贴,验收通过后给予奖补,补贴标准按以下执行,自然连片种植滑皮金桔(脆蜜金桔)10亩(含10亩)以上50亩以下,每亩奖补500元,第一年验收合格后奖补250元,第二年验收合格后奖补250元;自然连片种植滑皮金桔(脆蜜金桔)50亩(含50亩)以上100亩以下,每亩奖补600元,第一年验收合格后奖补300元,第二年验收合格后奖补300元;自然连片种植滑皮金桔(脆蜜金桔)100亩(含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900元,第一年验收合格后奖补450元,第二年验收合格后奖补450元。
2.支持油皮金桔高位嫁接滑皮金桔(脆蜜金桔),自然连片高位嫁接3亩(含3亩)以上,验收合格后当年一次性每亩补助300元。高位嫁接换种须采用性状优良无病的滑皮金桔(脆蜜金桔)接穗。嫁接面积必须自然连片3亩(含3亩)以上,不足3亩不予验收。果园必须进行整园或隔行且整行嫁接,整园高位嫁接的按整个果园面积进行核验,果园隔行且整行进行高位嫁接的,按果园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发展金桔贷款贴息。对当年获得新种奖补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实行贴息贷款,采取政府发展产业融资方式,贷款资金用于金桔种植,每年通过县农投公司出资1000万元作为银行贷款保证金,按1:10比例向银行申请发展特色农业产业融资贷款1亿元,做为发展金桔种植的贷款资金,确保金桔种植户在4年内新种植每亩滑皮金桔(脆蜜金桔)可获得6000元贷款资金,用于金桔种植经营管理,种植规模必须自然连片10亩(含10亩)以上,贷款资金发放按果树生长分期发放,从第二年开始发放贷款,第二、第三年每年每亩发放3000元。新种植获得贷款扶持农户按每亩最高6000元贷款预拨给予贴息,贴息年限4年,贴息按每年结算一次,每年底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补贴。至第四年底产果后即有收入,农户负责向银行还清贷款。融资办法和种植质量标准要求另行制定。(牵头单位:县农投公司;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合作银行、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4.统筹县级财政资金和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扶持,优先安排规模果园合理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果园基础设施建设,需先进行项目申报,项目获批后按规定给予相应的项目补助。其中融安金桔母本园和无病毒苗圃基础设施建设采用先建后补形式,验收通过后按建设规模进行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的70%(如上级专项资金有规定的,按上级补助规定执行)。生产道路硬化补助按厚0.15米、路面宽2.5米的标准建设,采取先建后补,每平方米补助60元。储水池建设优先支持坡地、旱地果园,建设内容包括进水、出水系统、储水池、配肥池等设施,容积50立方米的储水池,原则上应采用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施工,采取先建后补,每立方米补助100元。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建设优先支持坡地、旱地果园水肥一体化项目建设,采取先建后补,每亩补助500元。果园生产用电建设优先支持100亩(含100亩)以上规模果园生产用电项目建设,采取先建后补,按每公里给予4万元补助(要求树水泥电杆,正规线路安装),50亩(含50亩)以上100亩以下果园补助上限为8万元,100亩(含100亩)以上果园补助上限为10万元;规模250亩以上果园安装需安装变压器的,每台变压器补助按实际购买价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鼓励种植户建设永久性钢结构“三避”大棚,优先支持护滑皮金桔(脆蜜金桔)等新品种果园,不再支持油皮金桔老品种果园,采取先建后补形式,种植规模自然连片30亩(含30亩)以上且已挂果果园才给予扶持,每亩补助3000元。同时积极协助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争取项目资金扶持规模果园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补助标准和条件以上级文件为准),通过龙头企业带动,种植大户示范,推动全县金桔产业加速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农投公司、县农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扶贫办、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大对融安金桔加工业的扶持力度。持续深入创建柳州北部现代特色水果业及农产品集散中心。加快融安高泽片区工业园区建设,到2020年力争实现园区工业总产值20亿元,建成600亩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引进9-12家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重点加强对金桔茶、金桔饼、金桔酒、金桔糕等以金桔为原材料的系列产品的加工研发力度。对以融安金桔产品初加工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对融安金桔深加工项目,县财政按土地出让面积每亩奖励2万元给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投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对享受以上1、2、3项奖补政策的金桔种植户,5年内不准丢荒或改种其他作物。如出现丢荒或改种其他作物的种植户,须全额退还其所获得的奖补资金和停止发放贴息补贴资金,对拒不退还和涉及违纪违规骗取冒领等行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实施规范融安金桔苗木生产及市场管理行动
全面加强金桔苗木生产和管理,有计划、安全健康地发展融安金桔苗木生产,保证品种的优良纯正。建立面积100亩以上金桔苗圃生产基地,采用网室或者大棚等隔离设施繁育,并具有与种苗生产相适应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建设无病毒金桔母本源,年培育出圃金桔苗木300万株以上。融安金桔苗木培育基地与产业扶贫相结合,把基地打造成“微田园”,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全面加强分散金桔苗木生产及市场管理,凡从事融安金桔种苗生产者一律建立生产档案、完善备案手续。(牵头单位:县农投公司;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融安金桔绿色果园创建行动
进一步推进我县金桔果园标准化生产管理,保证金桔果品质量安全,提升融安金桔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开展融安金桔“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和融安金桔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果园评比活动,促进我县金桔产业向标准化经营方向发展,实现金桔生产环境无害化、基地建设规模化、生产过程规范化、质量控制制度化、生产经营产业化、产品流通品牌化,提升果园精简化栽培水平、集成应用先进实用技术,规范投入品使用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建设优质安全的绿色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全力推进融安金桔产业向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把我县打造成一个有品牌有竞争力的水果大县。(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融安金桔诚信专营农资门店创建行动
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融安金桔诚信专营农资门店创建活动,努力做到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完善市场机制和引导行业自律相结合,规范市场秩序和倡导诚信经营相结合,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经营环境,通过融安金桔诚信专营农资门店创建方式,每个乡镇培育树立1—2家融安金桔诚信专营农资门店,在全县范围内树立一批指定销售融安金桔农资门店,实行动态考核、动态管理,全面规范金桔农资经营市场,为提升融安金桔品质提供坚强保障。每年评比农资经营示范店20家,获得“融安金桔诚信专营农资门店”称号的农资经营企业,推荐为融安金桔产业所需农资供应商并向社会公告。(牵头单位:县供销联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实施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产品管理行动
贯彻落实《融安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全面加强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产品生产、销售管理。一是增量,积极主动服务桔农,统一送样检验、统一申请使用,争取更多生产者获批使用专用标志,并鼓励其用好、用活专用标志,增加专用标志使用数量;二是建章,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质量体系,严格依照管理规范和保护措施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建立生产、销售台账及农事记录,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地理标志产品的相关要求;三是采标,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应符合金桔国家标准及《地理标志产品 融安金桔》广西地方标准的要求,与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产品标准及相应等级相符;四是监管,全面加强组织对地理标志产品产地、名称、生产规范、质量特色、等级、数量、包装、标识以及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数量、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五是抽检,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检验,每年不少于1次;六是打非,对发现有关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督促整改,逾期不整改则立案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是创牌,创建“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持续申报中国品牌价值评估,逐年提高融安金桔品牌价值,助力区域品牌提升,打造全国知名品牌。八是奖励,设立“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先进企业奖”等奖项,对在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实施扶持鼓励电商企业做大做强行动
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扶持,做好融安金桔产销工作,重点支持通过平台销售融安金桔的电商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销售融安金桔,对通过第三方平台开设店铺,店铺运营1年以上,店铺销售融安金桔年交易额(以快递物流单和第三方平台销售数据为准)累计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每家店铺补贴1万元。对电商销售融安金桔年销售额(以快递物流单和第三方平台销售数据为准)累计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每个企业补助2万元;电商销售额累计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每个企业补助5万;电商销售额(以快递物流单和第三方平台销售数据为准)累计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每个企业补助10万元。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必须通过项目申报,获得项目审批后方可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供销联社)
(八)实施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一是加强农产品产地冷库建设。支持田间地头冷库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与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单个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最少不低于50立方米。按照每50立方米补贴10万元,每100立方米补贴2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二是加强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冷链物流集散中心要切实执行农产品冷链物流低谷用电优惠政策。并按照每立方米造价的20%给予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三是推进冷链物流通道建设。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合理利用电子商务进农村三级物流体系,疏通邮路,建设冷链物流通道。以冷库建设补助、运费补贴等多种形式进行扶持。(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农机局、县科技局、县供销联社、县发改局、邮政分公司)
(九)实施融安金桔技术人才库建设及管理行动
金桔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人才的支撑,要建立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工作队伍。以融安金桔研究所为依托,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及金桔产业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现有种植金桔技术人才的作用,建立一个融安金桔“土专家”人才库,深入开展金桔“土专家”与乡(镇)、村、基地结对帮扶活动,制定激励扶持政策,实行帮扶工作成效考核,每年在融安金桔文化旅游节期间表彰一批帮扶工作先进个人。通过“土专家”与种植户结对帮扶,弥补融安金桔栽培管理技术指导力量不足的短板,帮助缺乏金桔栽培技术的贫困户、种植大户和大型种植企业提高金桔栽培管理技术水平,指导广大种植户获得高产量、高品质、高效益,促进融安金桔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实施融安金桔文化建设行动
不断深挖融安金桔的营养和药用价值,通过对接华中农业大学、中国中医药研究所等重点科技院校及国家级研究机构,出具融安金桔药用及营养价值的权威证明,提升融安金桔的内在品质和潜在价值。利用融安金桔文化旅游节,开展 “融安金桔”农业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和“融安金桔”系列评比,全面提升“融安金桔”的知名度及影响力。以“融安金桔”为主线,结合“周周演·月月比·季季赛·年年奖”群众文艺活动,充分挖掘民间文化、传统文化的精髓,通过戏剧、曲艺、歌舞创作,打造出具有融安特色金桔文化的文艺表演,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充分展现出“融安金桔”的特色文化。深入挖掘出与“融安金桔”有关的有重要价值的民间文化遗产、民间绝艺,金桔文化的历史革源,形成“融安金桔”的历史典故,开发一批具有金桔特色的高附加值工艺产品,在全县旅游景点和金桔品牌建设中注入文化元素,提升品牌魅力。创作“融安金桔”特有LOGO标志,准确树立、宣传、推广“融安金桔”品牌。大力宣传“融安金桔”文化、文场文化、长寿文化、古镇文化,向外界展示融安“七乐融融”的幸福生活。(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体新广局、县文联、县史志办、县农业局、县经贸局、县旅游局、县投促局)
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完善融安金桔产业发展工作领导机制。健全县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领导体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三级书记亲自抓金桔产业发展。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同配合,形成融安金桔产业发展工作合力。建立全县共同推进融安金桔产业发展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融安金桔产业发展纳入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统筹,密切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宜果旱地、荒坡,科学规划,重点抓示范点建设,实现连片规模种植。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密切配合,将融安金桔产业作为全县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申请项目资金,用于扶持金桔产业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规模果园路、水、电“三通”,加快全县金桔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和品牌建设。县农业和科技部门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引导果农科学调整种植结构,提升现有果园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金桔果品和效益。
(三)加强督查,确保工作持续高效推进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融安金桔产业发展目标列入本乡(镇)、本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完成任务目标较好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乡(镇)和部门,要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同时,对融安金桔产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甘蔗
融安县2019年甘蔗生产工作总体方案
为促进我县蔗糖产业恢复性发展,提增面积和产量,满足制糖企业的原料需求,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增收为出发点,按照政府服务、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发展糖料蔗种植的积极性,以增面积、提单产为目标,推动我县糖料蔗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考核目标和奋斗目标
考核目标:全县新扩种面积 1 万亩,实现种蔗面积 5.7 万亩以上,原料蔗总产量达 25.5 万吨,进厂原料蔗达 24 万吨以上,翻蔸重种面积 1.2 万亩,深耕深松 0.1 万亩,半茎留种 1 万吨,每
个乡(镇)建立一个 100 亩左右糖料蔗高产示范点。
为实现以上目标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工作措施
(一)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
各乡(镇)要按照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在全县的统一规划下制定好本乡(镇)的糖料蔗生产发展规划,深入挖掘发展潜力,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在保面积的基础上,完成新扩种任务。
(二)加大宣传发动力度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糖价逐步上升的有利时机,及时做好安排部署,把任务分配到村屯,落实责任人,做好扶持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发展糖料蔗种植。
(三)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加大推广桂柳 05/136、桂糖 42 号、桂柳 07/150、桂糖 29 号、桂辐 98/296 等高产高糖良种力度。各乡(镇)、制糖企业要及时做好今冬明春的留种、种子调配工作,进一步优化全县甘蔗品种结构,提高新植蔗良种率。
大力推广大马力拖拉机深耕深松和宽行密植种植技术。推广使用 120 匹以上大马力拖拉机进行深耕深松 35 厘米以上,蔗地开行行距为 100 厘米以上,春植蔗下种量每亩保持在 8000—9000个蔗芽,秋植蔗下种量每亩保持在 5500—6000 个蔗芽。
为减少用种量,降低成本,提高种植质量及出苗率,今冬明春新植蔗种植要大力提倡半茎作种。大力推广地膜覆盖技术,有效促进甘蔗早生快发,确保甘蔗出苗齐,苗壮,延长甘蔗生长期,提高甘蔗产量和糖分。
加强对宿根蔗的管理。做到早清园、早破垄松蔸、早查苗补苗、早施肥培土、早盖膜、早防治病虫草鼠害,确保宿根蔗高产稳产。
(四)强化服务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糖料蔗生产领导小组,认真抓好本乡(镇)糖料蔗生产各个环节的服务协调工作;制糖企业要加强蔗区道路维修和建设,切实提高道路等级和质量;县蔗糖生产办公室、各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制糖企业要加强科学种蔗技术培训及技术咨询服务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蔗农高产种植示范等活动,提高全县糖料蔗单产和蔗农种蔗技术水平。
(五)加强蔗区管理,严防甘蔗外流
由于蔗价上升,利润空间较大,且全区各地甘蔗种植面积及产量都还处于恢复阶段,糖料蔗种植面积少的地方,没有足够原料的糖厂仍会外购一些原料蔗进行补充。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做好宣传服务工作,严防原料蔗流出县外,确保榨季工作平稳有序。
工作落实
(一)加强督查指导工作,严格问责制。县蔗糖生产办公室
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糖料蔗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糖料蔗种植工作结束后至 2019/2020 年榨季开榨前,重点对各乡(镇)糖料蔗新扩种、深耕深松、半茎留种、高产示范点、进厂原料蔗等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二)各乡(镇)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本乡(镇)糖料蔗生产工作的领导和有效管理,确保进厂原料蔗实现预期目标。
(三)实行每周一报制度,春植蔗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2019 年 4 月 30 日止,秋植蔗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9月 30 日止,各任务乡(镇)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把任务落实、种植完成情况通过行政办公系统(OA)发送至县蔗糖生产办公室。
融安县2019年甘蔗生产发展扶持政策
一、扩种蔗补贴
(一)新扩种原料蔗的,每亩补贴 600 元,其中政府补贴 300元/亩,企业补贴 300 元/亩(含 100 公斤杨柳牌复混肥料)。
(二)经核实,将桉树地改种原料蔗的,每亩另外补贴 400元,其中政府补贴 200 元/亩,企业补贴 200 元/亩。
(三)经核实,利用黄化果、树木(残次林)等长效作物改种原料蔗的,每亩另外补贴 300 元,其中政府补贴 150 元/亩,企业补贴 150 元/亩。
(四)在浮石镇、长安镇、大坡乡现有路网内改扩种原料蔗的,企业每亩另外补贴 100 元。
二、提高单产补贴
(一)深耕深松补贴。利用 120 匹以上马力拖拉机进行深耕深松(一犁两耙一开行),政府给予每亩 50 元机耕补贴。
(二)半茎留种补贴。按砍半茎留种后的原料蔗进厂每吨补贴 45 元,其中政府每吨补贴 20 元,企业每吨补贴 25 元。
(三)盖膜补贴。宿根蔗盖膜的,企业每亩另外补贴 3.5 公斤地膜;新植蔗盖膜的,企业每亩另外补贴 2.3 公斤地膜。
三、大户种蔗补贴
(一)大户种蔗管护贷款贴息。对连片 50 亩以上(含 50 亩)的种植大户,2019 年继续管护的,政府给予 1500 元/亩的贷款贴息。
(二)对承包土地种原料蔗,种植规模达 50 亩以上(含 50亩),2019/2020 年榨季进厂原料蔗达 200 吨以上(含 200 吨)的种植户,企业给予 100 公斤/亩总含量 20%的杨柳牌复混肥补贴。
四、工作经费
(一)以 2017/2018 年榨季进厂原料蔗为基数,达到基数以上的,乡(镇)按 1 元/吨的标准,县榨季指挥部按 0.2 元/吨的标准下拨工作经费;达不到基数的,乡(镇)按 0.5 元/吨的标准,县榨季指挥部按 0.1 元/吨的标准下拨工作经费。
(二)以完成 2017/2018 年榨季进厂原料蔗为基数,超产部分乡(镇)按 3 元/吨的标准,县榨季指挥部按 0.5 元/吨的标准下拨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