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络信息发达
更容易落入骗子圈套
骗子以抽奖、免费旅游等噱头吸引老年人,以虚假体检报告等方式,谎称老年人患有疾病,虚构或夸大产品功效、销售非法、质量不合格产品。
案例一
2022年6月14日,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百色首例养老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胡某某等六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赃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9月15日至16日期间,被告人杨某、胡某某、杨某、王某、罗某、方某等六人到右江区城区的两个较大菜市场,由两名被告人负责摆摊,其他被告人在周边发传单招揽群众,并宣称可以免费得到一瓶药水(随意勾兑含有鸡血藤的药水),该药水可以治疗******************和关节痛风,当有被害人表示感兴趣时,在周边发传单的被告人就引导被害人到摊位处,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让其吃下药丸,并告知被害人需要支付6000元到9000元不等的费用。通过上述手段,被告人共实施诈骗5起,骗取7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万多元,受害人绝大多数为60岁以上老年人,最大年龄82岁。
案例二
7月21日,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辖区内一经营部移送融安县公安局作进一步查处,经营入伍谋谋涉嫌构成犯罪,已被取保候审。今年5月,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融安县某经营部在销售食品保健品过程中存在夸大宣传,宣称其售卖的蜂胶可以预防糖尿病。接到举报后,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经营部进行检查。现场有80余名老年人坐在该经营部准备好的石墨烯坐垫上,正在观看投影屏上所宣传的产品内容,该经营部的工作人员在卖力地宣传。另外,执法人员还在现场发现有数种食品和保健食品待售。
经查实,该经营部每天分多个时段通过播放健康养生知识视频、免费体验石墨烯坐垫和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集中到该经营部签到打卡,并集中向到场的中老年人宣传推销其经营部的食品和保健食品。为了引导中老年人购买产品,该经营部宣称其销售的某品牌蜂蜜具有“消毒杀菌”的功效,某品牌的石墨烯坐垫具有“消炎、消肿、杀菌、缓解疼痛、疏通经络、活血祛瘀、追风除湿、促进血液循环、调节自律神经”等作用,涉嫌对所销售的产品作夸大虚假宣传。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经营部某品牌蜂蜜售价高达660元/罐,而实际进货价仅是132元/罐,利润巨大。经执法人员查明,该经营部在经营过程中进行夸大虚假宣传销售产品的涉案金额高达17万元,已涉嫌构成犯罪。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应科学养生、理性消费、谨慎购买,不要轻信食品和保健食品的“药用”功效,如遇到类似宣传推销产品的行为时,要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同时,呼吁子女平时多关心家中老人,常回家看看,防止老人陷入“养老诈骗”的套路里。
真相:犯罪分子经常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老年人不断地投入大量资金,而非真的向老年人出售保健品。他们推销的所谓“老年理疗品”“保健品”基本“毫无医疗价值”。
1.“投资养老”骗局揭秘。骗子会通过组织旅游、参观、讲座、赠送礼品等手段博取老人的信任。再告诉老人他们有个“养老服务”的项目,投资一定金额后,不仅可以享受利息,还能获得北上广、苏杭蓉等地的房屋居住权。投资越多,福利越好。
案例
这家老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表面看起来是个正规公司,还与老年人签订了《养老服务合同》,宣传做得也是声势浩大,但本质却是披着“老年人养生旅居”外衣的集资诈骗团伙,他们以“投资养老公寓”为噱头,骗取老人“养老钱”,该案涉案金额超过4800万元,受害群众近900人,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老年人。日前,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对该起集资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3月,邹某通过股权变更控股了桂林某老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养老、投资、旅居、一年期满返还本金、给予8%至13%不等的返利为诱饵,采用推销不同价格的养生旅居服务卡的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并非法集资。2017年3月至2019年9月,该公司不断招募工作人员,并投资了桂林市某新农村养老度假公寓、某养生旅游度假村、某瀑布温泉酒店等养生养老基地,营造公司实力雄厚的假象,继而大肆宣传,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在赠送鸡蛋、米、被子等生活用品,优先享受养老基地大额折扣,每年可获得8%至13%现金返利的诱惑下,许多老年人拿出自己积攒了一辈子的辛苦钱,落入养生旅居的骗局。该公司骗得的集资款除了用于返还投资人利息及收益、支付租金、发放业务员高额提成外,其余均被邹某声称用于投资。截至案发,除了已归还受害老年人的部分本息外,该公司实际造成受害老年人损失4200余万元。
在该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本息后,养生旅居的骗局不攻自破,近500名受害老年人到公安机关报案。2020年7月22日,公安机关将邹某抓获,并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办案干警发现该公司所有资金均已被转移殆尽,仅剩某酒店11间被抵押的房间及1辆汽车。2021年4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七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真相:所谓的“养老服务”项目只是个虚无缥缈的东西,骗子只会给予老年人口头承诺或是签订空头合同,利用话术和PS图片进一步诱导老年人,掏空他们的钱包。
2.“以房养老”骗局。骗子会以“房本在家无用”等类似话语为借口,诱导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公司,每月还可以获得高额利润,同时也不耽误老年人自住或租住。
真相:骗子会将老年人房产直接以高息抵押给职业放贷人,并将房屋处置权交由其处置。后续,当入局老人数量变少时,骗子就会卷钱跑路,留下老人面对贷款公司和职业放贷人的债务催收,乃至被逼卖房还债。
3.“投资返利”骗局。骗子以投资返利或消费返利的方式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现场发放粮油米面,更有甚者还会承诺免费旅游等额外福利。
真相:这种骗局完美利用了老年人的“占小便宜”心理,从本质上看,还是骗子利用言语获得老年人信任后的“空手套白狼”。
骗子以销售保健药品为幌子,租场地专门针对老年人授课,实施诈骗。他们通过免费赠送鸡蛋、水果还有小家电,每天都有数名的老人被吸引前去听课。当老人们被成功洗脑后,骗子又欺骗他们去买毫无用处的产品,每隔几天卖一次产品,但隔天都会如数返现,以此一步步引老年人上钩。随着骗子销售产品的价格逐步增加,老人们再也收不到购买产品的返现了。
案例
近日辽宁省辽阳县人民法院“线上”公开审理了一起养老诈骗案这也是自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审理的首例涉养老诈骗案件。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起,被告人刘某在辽阳县首山镇三新路吉宴轩酒店附近经营一家“老妈乐”体验店,作为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分店。刘某为经营者,被告人高某为店长。经营范围为食品、化妆品、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零售以及信息咨询等。“老妈乐”首山店开业后,刘某、高某等人组织招募店员印制广告单,以老年人为重点对象,大肆宣传让老年人进店体验休闲娱乐等,并承诺进店体验的人每人每天可以得到一元钱或者几个鸡蛋等作为奖励。待众多人被吸引进店后,刘某、高某便向众人介绍“老妈乐”公司是一家非常有实力的公司,投资“老妈乐”成为会员,一次交费1280元至2.56万元不等,就可以成为不同级别的会员,每天按会员级别返还不等的现金,同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但返还现金,还可以超银行的利息给予高息,办会员还有积分赠送,积分可以兑换礼品等,以此吸引大家投资。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很多老年人纷纷投资,直到 2017 年底,因沈阳公司资金链断裂,该店才停止营业。其间,刘某、高某向19 名投资人吸收投资资金共计76万余元,造成经济损失69万余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养老诈骗案件屡见不鲜,据统计,涉老年人诈骗案件主要表现在养生保健领域,且诈骗事由多样化,犯罪手段专业化,犯罪行为具有明确针对性,被害人众多,犯罪数额大,追赃挽损难。要加强防范意识,切勿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切勿轻信推销,一旦遭遇养老诈骗或知晓相关线索,立即拨打“96110”或扫描二维码进入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全社会携起手来共治养老诈骗行为,守护好“养老钱”。
真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只能是陷阱,这种免费赠送的骗局就是抓住了贪便宜与从众的部分老年人心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老年人对于外出游玩的热情不断高涨,各大热门旅游景点经常能看到老年旅行团的身影。但也有不少黑心旅行社为老年旅游人悄悄“设套”。
真相:旅行社以如“800元云南五天四夜游”等低价游、免费游的噱头吸引老年人参团旅游。随后在旅游过程中安排各种购物环节,将商品以高于市场价多倍的价格卖给老人们。除此之外,还有部分旅行社降低住宿、饮食标或将各种需要付费的景点排除在低价团费之外。
案例一
2022年6月17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利用养老保险实施诈骗案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洁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姚某洁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院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6月至11月间,被告人姚某洁虚构可帮忙购买养老保险、介绍工作并需要资金打点关系、缴纳相关费用等事实,在柳州市城中区映山街等地陆续骗取卢某花等6名被害人共计74271元,所得钱款均被姚某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开支。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洁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根据姚某洁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案例二
2022年6月15日,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9月,被告人庞某得知被害人赵某因年龄原因无法办理养老保险,为骗取钱款,庞某谎称认识熟人有“门路”,可以代为办理养老保险,并可分期支付保险费用,到期可领取养老金。赵某对庞某的话深信不疑,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多次向庞某支付保险费共2万余元,庞某收到钱款后均用于个人生活花销。
真相:不法分子谎称能以特殊条件帮助办理社保,在收到受害人巨额钱款后携款跑路。不法分子冒充社保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受害人以要发放社保补贴或者办理社保“优惠”转档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及密码等个人信息或者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的方式实施诈骗。或者称受害人社保卡故障或者在异地被刷卡,声称社保局已锁卡,要求受害者提供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及密码等信息;或者声称为防再次被盗须办理转款手续诱使受害人将钱转到指定账户。另外,此类诈骗往往与冒充公检法相结合,不法分子冒充社保工作人员称受害人社保卡牵涉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受害人配合异地公安机关调查,之后声称帮转接公安机关或者让受害人拨打指定的“异地公安机关电话”,通过电话诱使受害人配合调查,将钱款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
●不要贪图便宜: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赚大便宜”“不劳而获”的念头,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凡是有人让您出钱,一定要多一个心眼,不能轻易将自己的钱拿出来。
●提高法治意识:老年人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
●端正保健理念:要从正规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进口药,以防陷入“药托”的骗局。
●树立安全思维: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本人证件号码、各种与身份信息或银行卡绑定的账号、密码等,不向他人透露,并尽量避免通过公共网络环境使用金融服务。
●警惕上门推销:由于老年人独自在家时间居多,日常应多与邻居打交道,遇到可疑、陌生的人经常观望、敲门等情况,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对上门维修、送货、送礼物等身份不能确定的人员,尽量等子女回家后再接待。
●保持警戒心理:有些骗子常常主动与老年人打招呼,套近乎,同时表现得很热情,此时有的老年人就容易放松警惕。在此特别提醒老年朋友,千万不要和“陌生人”过于接近,以免上当受骗。另外,独自外出时不带贵重物品和首饰。
●提高反诈意识:无论是亲朋好友还是公检法,提到钱(转款),第一时间是要核实其身份,无法核实立即拨打110或96110进行求助;在此特别提醒公安民警不会通过电话、网络办案,凡是通过电话、网络联系,要求配合办案的都是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