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快讯

答应我!请及时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来源:融安县大良镇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2-09-14 11:55  




住院待遇




门诊医疗统筹


参保人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医疗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统筹基金支付年度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300元。(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储蓄账户及原新农合家庭账户有余额的可继续使用)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包括:1.冠心病2.高血压病(高危组、非高危组)3.糖尿病4.甲状腺功能亢进症5.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7.银屑病8.严重精神障碍9.类风湿性关节炎10.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11.系统性************12.帕金森氏综合征13.慢性充血性心衰14.肝硬化15.结核病活动期16.再生障碍性贫血17.肾病综合征18.******19.脑瘫20.重症肌无力21.风湿性心脏病22.肺源性心脏病23.强直性脊柱炎24.甲状腺功能减退症25.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26.血友病27.慢性肾功能不全(非肾透析)28肾透析.29.恶性肿瘤门诊治疗30.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31.耐药性结核病32.肺动脉高压33.阿尔茨海默病34.艾滋病35.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36.心房颤动37.支气管哮喘(限中度及以上)38.抑郁症(限重度)。


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待遇


在校学生在本学校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以及上下学途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5000元以下(含5000元),由基金支付80%;需住院治疗的,按住院规定比例支付。


居民意外伤害住院待遇


参保人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符合规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按住院医疗待遇规定比例支付。


异地住院待遇


(一)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院住院治疗的,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报销比例区内降低5%、区外降低10%;未经同意转院的,报销比例区内降低15%、区外降低20%。

(二)长期(3个月以上)跨统筹地区异地居住,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就医备案住院的,按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执行;未经备案的,报销比例区内降低15%、区外降低20%。

(三)短期(3个月以内)跨统筹地区外出探亲.旅游等因急病住院的,在入院治疗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的,按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执行;逾期或未备案的,报销比例区内降低15%、区外降低20%。


急诊留观待遇


因病在三、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急诊留观,不转入住院治疗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每次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其余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按住院规定执行。参保人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留观,并从急诊留观直接转入住院治疗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合并计算为一次住院,基金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按住院规定执行。


生育待遇


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在统筹地区门诊发生生育医疗费,按门诊医疗统筹规定支付;住院发生生育、产科并发症的医疗费按住院有关规定及比例报销。


新生儿医疗保障


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1月1日前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上年度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例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94616元,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8470元)


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点击查看大图)


缴费方式

1.在微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办事大厅”→“五险一金”→“广西社保缴纳”,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功能进行缴纳保费。

2.微信扫一扫下方“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中“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后按提示操作缴纳保费。

3.微信扫一扫下方“柳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中“医保服务”→“医保缴费”后按提示操作缴纳保费。

4.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费窗口、自助缴费终端,或直接到银行或乡社保服务中心现场缴费,或由他人代缴。

温馨提示:为父母参保,尽一份孝心;为儿女参保,献一份爱心;为自己参保,享一份安心!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安康,请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