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融安县板榄镇古龙村,传来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有村民发现了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海南鳽。这一发现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融安县林业局、板榄镇人民政府、板榄派出所、古龙村委等部门都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到对海南鳽的保护工作中,目前这只海南鳽正在板榄镇古龙村一带自由活动。
7月1日,在板榄镇古龙村平寨屯发现的中国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海南鳽。
海南鳽是一种中型涉禽,体长约 54-65 厘米,雄鸟通体为暗褐色,具有长长的白色过眼纹,从眼睛处向后延伸至耳朵上方,犹如戴了一副 “白耳罩”;背部和翅膀上布满白色、浅黄色、红褐色等色彩斑斓的条纹。雌鸟与雄鸟相比,颜色更加暗淡,头及颈的纹饰较雄鸟少,上体呈褐色,下体为白色。海南鳽的嘴巴、腿和脚均为黑色,眼睛较大,呈暗蓝黑色,直径达 12 毫米左右。海南鳽生性胆小机敏,不喜群居,也不爱鸣叫,白天多隐藏于密林之中,早晚活动和觅食,食性以小鱼、蛙和昆虫等为主。由于极难被人类观测到,因此被称为 “世界上最神秘的鸟”。
板榄镇微信视频号关于保护海南鳽的宣传短视频。
7月5日,在板榄镇古龙村平寨屯,板榄派出所民警正在观察海南鳽健康情况并向周边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
海南鳽是我国的特有珍稀鸟类,被列为全世界 30 种最濒危鸟类之一,野外数量仅 1000 只左右,比大熊猫还要稀少,其濒危程度不言而喻。
7月7日,融安县林业局在板榄镇古龙村张贴宣传材料向周边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
海南鳽的出现,是板榄镇生态环境优越的有力证明。板榄镇地处桂北山区,山清水秀,森林覆盖率高,有清澈的溪流、河流等水域,水质优良,鱼类资源丰富,自然生态系统得到了良好的保护,生物多样性丰富,为海南鳽等珍稀物种的生存和繁衍提供了理想的栖息环境,使其能够在这片宁静而美丽的土地上自由自在地生活。
7月7日,板榄镇古龙村村“两委”干部进屯入户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
海南鳽被发现后,板榄镇人民政府、板榄派出所、古龙村委迅速响应,及时展开确认和保护工作,并上报融安县林业局,请求展开现场指导。他们加强对古龙村及周边地区的巡查和监控,确保海南鳽的栖息地不受人为干扰和破坏;向村民们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高大家的保护意识,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到保护海南鳽的行动中来;加强相关知识学习,对海南鳽的生活习性、活动范围等进行深入研究,以便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保护措施,为海南鳽的生存和繁衍提供更好的保障。
在板榄镇各村张贴的海南鳽保护宣传知识。
海南鳽的发现,是板榄镇乃至融安县生态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成果,生动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努力,持续守护这片美丽的自然家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这些珍贵的生灵在此安居,让生命之歌在绿水青山间永远嘹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将有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食用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从重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