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积极促进和拓宽脱贫人口多渠道就业,稳定务工规模,融安县2025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和融安县2025年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申请工作正在进行中,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群众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村委申请。
01
融安县2025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一)补助对象范围
融安县16周岁至70周岁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2025年赴区外(含出国)务工人员。
(二)补助标准
申请人提供本人外出务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有效乘车费用开支凭证(车票原件、复印件或微信、网络购票记录截图等),如实际费用超过400元的,经按程序核实后,可按实际支出的金额,在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年的情况下,给予相应金额的补助(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无法提供的,按400元/人·年执行。
(三)补助受理及申领截止时间
1.受理时间:2025年1月—11月;
2.申领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0日。
(四)申领补助需提交的材料
1.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
2.申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凭证:1.乘车的原件、复印件或打印的微信、网络购票记录截图均可;2.对因凭证遗失、破损无法识别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凭证的,可由帮扶人或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核实证明(附件2—1)作为佐证;
4.务工佐证(原件、复印件、电子照片打印件均可):
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工资单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所在企业在务工地帮缴社保参保证明(其中之一即可);
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以上佐证材料的,可提供外出务工证明(见附件2)作为佐证,对无法提供单位证明人签字或单位盖章的,可由相应的帮扶人或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核实证明(附件2—1)作为佐证并附本人在用工主体单位上班图片(要显示用工主体单位名称)。

融安县2025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相关申请表
02
融安县2025年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
(一)补助对象范围
在融安县域内的帮扶车间、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合法经营主体就业的16周岁至70周岁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
(二)执行期限
从2025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可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劳务补助。
(三)补助标准
按照实际务工月数,对申请补助的第1个月和第2个月按3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余第3—6个月按2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助。
(四)申请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8月30日前申请1月—7月的补助;
第二阶段:10月25日前申请8月—10月的补助;
第三阶段:12月25日前申请11月—12月的补助。
(五)申请劳务补助需提供的主要材料
1.工资性收入凭证
用工主体通过银行发放给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的劳动报酬凭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由用工主体开具每月发放工资条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2.务工佐证材料
由用工主体开具县内务工证明(见附件2)。仅在个人自行申请补助时提供。对于无法提供单位就业情况证明盖章的,可由相应的帮扶人或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核实证明(附件2—1)作为佐证并附本人在用工主体单位上班图片(要显示用工主体单位名称)。
3.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及银行账户信息复印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②申请人“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1份。
4.《融安县2025年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申请表》(附件1)仅在个人自行申请补助时提供。

融安县2025年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劳务补助相关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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