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
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融政规〔2023〕12号)精神,我县2026年第二批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人员经各社区协查,长安镇便民中心受理和初审,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交警大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房产管理所等7部门联合复审及长安镇人民政府终审,下列11户家庭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长安镇人民政府反映。公示期: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9日,公示期为7天。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单位:融安县长安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772-8136146。
一、和平社区实物配租名单(5户)
覃陆军 李林轩 罗 柳 成 焰 兰秀美
二、新兴社区实物配租名单(4户)
黄 东 黄福培 韦业平 孙 健
三、融江社区实物配租名单(1户)
居琳莉
四、融康社区实物配租名单(1户)
赖流芬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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