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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银河·天钻商住小区“7·13”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 融安县应急局管理组  |   发布日期: 2020-08-26 16:30    |  作者: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融安县银河·天钻商住

小区“7·13”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7月13日下午4时左右,融安县银河·天钻商住小区项目发生了电梯井墙体坍塌造成一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权限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的有关规定,我县组成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验及调查取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西乾创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宁市高华路2号正鑫科技园高层厂7楼7A13号

法定代表人梁斌雄

单位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及方式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劳务分包、市政公用工程、建筑专修装饰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电力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桩基工程、防雷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玻璃幕墙工程、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输变电工程、管道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桥梁工程。古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城市轨道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隧道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特种工程、装配式建筑安装工程、太阳能设备安装、风能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咨询(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机械设备租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事故发生时间:2020年7月13日下午4时

事故发生地点融安银河·天钻商住小区临时建筑“仓库”4楼电梯井

企业证照情况该企业证照齐全有效

2.企业名称柳州市银河置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融安县长安镇融江北路东方明珠5栋A单元803号

法定代表人文和昆

单位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及方式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场地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得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开展活动。)

二、事故类别墙体坍塌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姓名

性别

出  生

年  月

籍贯

工作

时间

接受何种教育

工种

伤亡

情况

直接经济损失

温大坤

1980.10

广西融安县东起乡

2020年3月 16日

初中

杂工

死亡

114.6

四、事故涉及单位和个人

1.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

2.梁斌雄  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法人

五、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20年7月13日下午4时左右,杂工温大坤在融安县银河天·钻商住小区临时建筑“仓库”4楼电梯井内2.25米处打凿砖墙增加圈梁时发生墙体坍塌造成温大坤被掩埋。事发后,现场管理人员立即拨打119、120急救报警电话进行救援,同时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及单位负责人汇报,并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救援,对仓库周边拉好警示带。下午4时10分许消防救援人员和120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后,立即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于下午5时左右成功将被埋人员施救出来,施救出来时被掩埋人员已无生命体征,经医务人员现场抢救确认温大坤死亡。

7月13日下午4时40分,县安委办接到事发单位报来的事故情况汇报后,立即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了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长安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工作人员立刻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

7月13日当晚,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洽谈工伤死亡赔偿事宜,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由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向死者家属支付114.6万元赔偿金,并签订了赔偿协议书,家属已对死者进行安葬

六、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

调查组经过对事故的调查取证,认定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直接原因

1.温大坤安全意识淡薄,在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忽视,冒险作业将电梯井内四角的砌体支撑点保留不能满足支撑上部荷载,造成墙体承重失衡导致坍塌事故发生。

2.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法人梁斌雄安全意识淡薄,在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未认真分析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不保障的情况下,贸然安排工人在电梯井内凿墙施工作业,是发生此次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对项目采质量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到位,是发生此次坍塌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过对事故的调查取证,认定融安银河·天钻商住小区“7·13”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七、对事故责任人员和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这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一人死亡,应负主要责任,建议由融安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应法律条款对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

2.融安银河·天钻商住小区“7·13”坍塌事故发生后,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2020年7月14日对融安银河·天钻商住小区下达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融建整字[2020]56号。责令建设单位柳州市银河置业有限公司停止融安银河·天钻商住小区施工建设,待该项目查明事故原因及管理方面、作业场所、生产过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且整改落实到位后再复工。

(二)对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梁斌雄,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法人,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没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未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融安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应法律条款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2.温大坤安全意识淡薄,进入作业场所时未进行安全确认,冒险作业,导致这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应负直接责任,鉴于温大坤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要严格遵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柳州市银河置业有限公司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材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到实际生产工作过程中。

(三)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四)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并以此事故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调查组组长(签名):

调查组副组长(签名):

调查组成员(签名):

    

                   融安县银河·天钻商住

                 小区“7·13”坍塌事故调查组

                   2020年8月26日



事故调查报告

融安县银河·天钻商住小区“7·13”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融安县应急局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0-08-26 16:30  作者: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融安县银河·天钻商住

小区“7·13”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7月13日下午4时左右,融安县银河·天钻商住小区项目发生了电梯井墙体坍塌造成一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权限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的有关规定,我县组成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验及调查取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西乾创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宁市高华路2号正鑫科技园高层厂7楼7A13号

法定代表人梁斌雄

单位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及方式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劳务分包、市政公用工程、建筑专修装饰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电力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桩基工程、防雷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玻璃幕墙工程、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输变电工程、管道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桥梁工程。古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城市轨道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隧道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特种工程、装配式建筑安装工程、太阳能设备安装、风能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咨询(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机械设备租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事故发生时间:2020年7月13日下午4时

事故发生地点融安银河·天钻商住小区临时建筑“仓库”4楼电梯井

企业证照情况该企业证照齐全有效

2.企业名称柳州市银河置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融安县长安镇融江北路东方明珠5栋A单元803号

法定代表人文和昆

单位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及方式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场地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得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开展活动。)

二、事故类别墙体坍塌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姓名

性别

出  生

年  月

籍贯

工作

时间

接受何种教育

工种

伤亡

情况

直接经济损失

温大坤

1980.10

广西融安县东起乡

2020年3月 16日

初中

杂工

死亡

114.6

四、事故涉及单位和个人

1.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

2.梁斌雄  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法人

五、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20年7月13日下午4时左右,杂工温大坤在融安县银河天·钻商住小区临时建筑“仓库”4楼电梯井内2.25米处打凿砖墙增加圈梁时发生墙体坍塌造成温大坤被掩埋。事发后,现场管理人员立即拨打119、120急救报警电话进行救援,同时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及单位负责人汇报,并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救援,对仓库周边拉好警示带。下午4时10分许消防救援人员和120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后,立即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于下午5时左右成功将被埋人员施救出来,施救出来时被掩埋人员已无生命体征,经医务人员现场抢救确认温大坤死亡。

7月13日下午4时40分,县安委办接到事发单位报来的事故情况汇报后,立即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了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长安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工作人员立刻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

7月13日当晚,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洽谈工伤死亡赔偿事宜,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由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向死者家属支付114.6万元赔偿金,并签订了赔偿协议书,家属已对死者进行安葬

六、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

调查组经过对事故的调查取证,认定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直接原因

1.温大坤安全意识淡薄,在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忽视,冒险作业将电梯井内四角的砌体支撑点保留不能满足支撑上部荷载,造成墙体承重失衡导致坍塌事故发生。

2.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法人梁斌雄安全意识淡薄,在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未认真分析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不保障的情况下,贸然安排工人在电梯井内凿墙施工作业,是发生此次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对项目采质量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到位,是发生此次坍塌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过对事故的调查取证,认定融安银河·天钻商住小区“7·13”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七、对事故责任人员和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这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一人死亡,应负主要责任,建议由融安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应法律条款对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

2.融安银河·天钻商住小区“7·13”坍塌事故发生后,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2020年7月14日对融安银河·天钻商住小区下达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融建整字[2020]56号。责令建设单位柳州市银河置业有限公司停止融安银河·天钻商住小区施工建设,待该项目查明事故原因及管理方面、作业场所、生产过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且整改落实到位后再复工。

(二)对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梁斌雄,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法人,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没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未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融安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应法律条款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2.温大坤安全意识淡薄,进入作业场所时未进行安全确认,冒险作业,导致这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应负直接责任,鉴于温大坤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要严格遵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柳州市银河置业有限公司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材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到实际生产工作过程中。

(三)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四)广西乾创跃劳务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并以此事故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调查组组长(签名):

调查组副组长(签名):

调查组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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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7·13”坍塌事故调查组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