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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9∙1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2-11-21 17:55   

2022年9月19日8时30分左右,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230中段15号工作面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受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权限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的有关规定,我县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验及调查取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

单位地址:融安县泗顶镇

法定代表人:石勇境

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及方式:锌矿、铅矿地下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事故发生时间:2022年9月19日下午8时30分

事故发生地点: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230中段15号工作面。

企业证照情况:该企业证照齐全有效

二、事故类别:高处坠落事故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姓名

性别

出 生

年 月

籍贯

工作

时间

接受何种教育

工种

伤亡

情况

直接经济损失

杨运福

男

1965.8

广西罗城县

2020年3月

初中

出矿工

重伤

5万元

四、事故涉及单位

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

五、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22年9月19日8点,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安排杨运福和蒙吉军到230中段15号工作面进行出矿作业,该班组8:30到达作业现场立即进行排险作业,杨运福在漏斗上方4米处进行巷道斜坡浮石排险作业面时,由于浮石较大,浮石下落后,因身体不平衡,杨运福顺着巷道斜坡滑落,造成其头部撞击巷道壁受伤。事故发生后,现场班组人员蒙吉军及时向矿领导汇报,接到事故报告后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救。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20救援电话进行求援,并向县应急管理局、泗顶镇政府报告。

120医务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紧急施救,于当日10时左右,将受伤人员杨运福送到融安县人民医院救治。在融安县人民医院抢救过程中,由于伤情难以控制,于9月20日将伤者转到柳州市工人医院总院进行救治,目前伤者病情平稳逐步好转,正在进一步治疗中。

县安委办接到事发单位报来的事故情况汇报后,立即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指定由县应急管理局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后续救治相关工作。

六、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

调查组经过对事故的调查取证,认定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杨运福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在出料作业时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在斜坡浮石面上冒险作业,失稳从巷道斜坡上端滑落,头部撞击巷道壁受伤,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柳州融锌矿业有限公司泗顶铅锌矿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事故隐患排查不细致不到位,带班领导和专职安全员巡查不到位,安全风险辨识不认真,作业现场管理混乱,未组织开展班前安全确认,员工直接冒险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过对事故的调查取证,认定柳州融锌矿业有限公司泗顶铅锌矿“9∙19”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七、对事故责任人员和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这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政法函〔2014〕136号)的内容,建议不对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给予罚款处罚。

2.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以后,融安县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9月19日对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下达了(融)应急现决〔2022〕9-19-1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于2022年9月20日赴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开展执法检查,下达现场抽查检查记录文书及《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移送书》和《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函》,融安县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9月22日对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下达了(融)应急责改〔2022〕非煤9-22-1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检查发现隐患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建议融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作出行政处罚。

(二)对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杨运福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在出料作业时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在斜坡浮石面上冒险作业,失稳从巷道斜坡上端滑落,头部撞击巷道壁受伤,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严格遵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不折不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组织和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作业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到操作层面。

(二)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要认真分析此次事故原因,开展“9.19”高处坠落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培训内容要包括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每位员工熟悉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三)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要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并以此事故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一对矿井各生产系统、安全避险系统进行排查,全面落实整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提出的隐患问题。

(四)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强井下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杜绝违反操作规程、违反规章制度,冒险作业现象发生,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生产安全事故。

 

 

调查组组长(签名):

 

调查组副组长(签名):

 

调查组成员(签名):

 

 

 

 

 

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

铅锌矿“9∙1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2022年11月10日

(融安县人民政府批复时间为2022.11.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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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

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9∙1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1-21 17:55 

2022年9月19日8时30分左右,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230中段15号工作面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受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权限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的有关规定,我县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验及调查取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

单位地址:融安县泗顶镇

法定代表人:石勇境

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及方式:锌矿、铅矿地下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事故发生时间:2022年9月19日下午8时30分

事故发生地点: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230中段15号工作面。

企业证照情况:该企业证照齐全有效

二、事故类别:高处坠落事故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姓名

性别

出 生

年 月

籍贯

工作

时间

接受何种教育

工种

伤亡

情况

直接经济损失

杨运福

男

1965.8

广西罗城县

2020年3月

初中

出矿工

重伤

5万元

四、事故涉及单位

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

五、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22年9月19日8点,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安排杨运福和蒙吉军到230中段15号工作面进行出矿作业,该班组8:30到达作业现场立即进行排险作业,杨运福在漏斗上方4米处进行巷道斜坡浮石排险作业面时,由于浮石较大,浮石下落后,因身体不平衡,杨运福顺着巷道斜坡滑落,造成其头部撞击巷道壁受伤。事故发生后,现场班组人员蒙吉军及时向矿领导汇报,接到事故报告后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救。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20救援电话进行求援,并向县应急管理局、泗顶镇政府报告。

120医务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紧急施救,于当日10时左右,将受伤人员杨运福送到融安县人民医院救治。在融安县人民医院抢救过程中,由于伤情难以控制,于9月20日将伤者转到柳州市工人医院总院进行救治,目前伤者病情平稳逐步好转,正在进一步治疗中。

县安委办接到事发单位报来的事故情况汇报后,立即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指定由县应急管理局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后续救治相关工作。

六、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

调查组经过对事故的调查取证,认定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杨运福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在出料作业时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在斜坡浮石面上冒险作业,失稳从巷道斜坡上端滑落,头部撞击巷道壁受伤,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柳州融锌矿业有限公司泗顶铅锌矿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事故隐患排查不细致不到位,带班领导和专职安全员巡查不到位,安全风险辨识不认真,作业现场管理混乱,未组织开展班前安全确认,员工直接冒险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过对事故的调查取证,认定柳州融锌矿业有限公司泗顶铅锌矿“9∙19”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七、对事故责任人员和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这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政法函〔2014〕136号)的内容,建议不对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给予罚款处罚。

2.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以后,融安县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9月19日对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下达了(融)应急现决〔2022〕9-19-1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于2022年9月20日赴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开展执法检查,下达现场抽查检查记录文书及《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移送书》和《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函》,融安县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9月22日对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下达了(融)应急责改〔2022〕非煤9-22-1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检查发现隐患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建议融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作出行政处罚。

(二)对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杨运福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在出料作业时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在斜坡浮石面上冒险作业,失稳从巷道斜坡上端滑落,头部撞击巷道壁受伤,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严格遵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不折不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组织和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作业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到操作层面。

(二)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要认真分析此次事故原因,开展“9.19”高处坠落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培训内容要包括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每位员工熟悉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三)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要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并以此事故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一对矿井各生产系统、安全避险系统进行排查,全面落实整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提出的隐患问题。

(四)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强井下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杜绝违反操作规程、违反规章制度,冒险作业现象发生,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生产安全事故。

 

 

调查组组长(签名):

 

调查组副组长(签名):

 

调查组成员(签名):

 

 

 

 

 

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

铅锌矿“9∙1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2022年11月10日

(融安县人民政府批复时间为2022.11.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