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融福高速公路No.2标项目“8·16”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8月16日上午8时左右,广西融福高速公路No.2标项目泗汀河大桥左线2号桥墩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0万元。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的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泗顶镇人民政府、组成的广西融福高速公路No.2标项目“8·16”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融安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参与,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入开展各项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明确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
四川灏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705494846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行业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景观园林绿化设计、施工与维护;建筑产品构件、节能门窗、PVC建筑模板等的设计、咨询、生产、销售及安装;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对外工程承包;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丁冠宇,住址:成都市双流区棠湖东路二住 址段6号1栋1单元10楼1006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勘探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测量技术咨询服务;劳务外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川)JZ安许证字[2013]000990,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24年10月14日至2027年10月14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351V53355,有效期:至2028年02月14日,资质类别及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二)有关协议签订情况
1.2025年2月,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与四川灏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融福高速公路No.2标项目泗汀河大桥、A匝道桥以及主线桥桥梁下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灏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泗汀河大桥、A匝道桥以及主线桥桥梁下构工程。
2.2025年2月13日,四川灏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马杨(死者)签订《农民工劳动合同》,马杨承担的劳务内容为项目的模板工。
(三)事故发生时间:2025年8月16日上午8时左右
(四)事故发生地点:广西融福高速公路No.2标项目泗汀河大桥左线2号桥墩施工现场。
(五)事故现场情况
1.事故发生点位于广西融福高速公路No.2标融安县泗顶镇泗汀河大桥左线2号桥墩顶部倒数第二层模版平台,距地面高约35m。
2.左线2号桥墩柱体长5.5m,宽2.2m,高37m。柱体下有一承台长7.5m、宽7.5m,顶部为柱体横截面(部分建筑未开始施工),模板作业过道宽0.68m,栏杆高1.2m,向外拓展平台共0.8m,均为钢制模板。
3.左线2号桥墩西侧约2.5m处有一梯笼上行通道,每格2m,共有18格梯笼,上行楼梯通道宽0.7m,梯笼顶部架设一钢制模板通道,与桥墩柱体上的模板作业平台相连的通道已拆除。
4.据现场人员描述,当时马杨与王克波二人正在左线2号桥墩顶部中层模板平台上进行模板拆除作业,马杨从模板平台坠落至桥墩东面斜坡第三层手脚架上,距桥墩约15m。
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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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伤害程度  | 
 性别  | 
 年龄  | 
 户籍 所在地  | 
 职业 (工种)  | 
 直接经济 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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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杨  | 
 死亡  | 
 男  | 
 37岁  | 
 湖北随州  | 
 模板工人  | 
 190万元  | 
三、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处置情况
2025年8月16日,四川灏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排模板工马杨、王克波和张泽友三人在广西融安融福高速公路No2.标项目泗汀河大桥左线2号桥墩顶部拆除模板及凿毛工作,张泽友在顶部凿毛,马杨、王克波二人负责使用铁葫芦配合塔吊拆卸模板,该桥墩模板为翻模式共三层,称作上中下层。模板拆除顺序为:拆除时按先底节段,最后顶节段的顺序进行。每节段模板拆除按安全网、栏杆、脚手板、平台和模板固定架、围带、连接螺栓、钢拉杆、钢模板的顺序进行。为方便拆除,在墩顶预埋吊装环,利用吊装环悬挂载人小吊篮和手动葫芦进行拆除吊运作业。施工楼梯和塔式起重机由上至下进行拆除,拆除至底节段时,分别解体后同先期拆模板及模板组件一并吊运至存放场整修、存放。2025年8月16日上午8时左右,模板工人马杨与王克波正在拆除模2号桥墩顶部中层东侧长边模板,该模板规格为5.5m,宽2.25m,重约2吨,为防止模板掉落拆除前模板两端分别用铁葫芦吊挂在顶层模板护栏上,同时用起重塔吊铜丝绳栓挂模板两个吊耳(吊钩捎带紧一紧),马杨在东南角拆除模板固定螺丝,王克波在东北角拆除模板固定螺丝,固定螺丝脱离后模板与墩体分离瞬间,模板4个受力点受力不均,模板晃动较大并与墩体及其他模板发生碰撞,同时将马杨所系的安全绳碰撞切断,马杨失衡从模板作业平台跌落至2号桥墩东侧斜坡脚手架上。坠地后现场管理赵晓华发现情况后,呼叫4号桥墩的工友对马杨实施救援,并向公司管理人员汇报,随后生产经理王发明将马杨送出工地,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向当地政府汇报。当日上午9时左右,送到融水县人民医院,后经医护人员抢救,于当日10时50左右死亡。
县安全应急委办接到事发单位报来的事故情况汇报后,立即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泗顶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善后相关工作。
8月19日,事故发生四川灏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陈强(负责人)与死者家属洽谈工伤死亡赔偿事宜,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并签订了赔偿协议。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经事故现场勘验、查阅相关资料以及对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综合分析,认定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事故直接原因
四川灏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安排工人拆除模板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流程施工,工人在拆除模板过程中未认真检查临时固定模板的器具是否固定好盲目施工,模板脱离墩体瞬间模板4个受力点受力不均,模板发生较大晃动并碰撞切断马杨所系安全绳,马杨失衡从模板平台坠落至桥墩下方的手脚架处,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四川灏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履职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现场施工管理混乱,技术交底走过场,未认真把关审核登高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安排无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高空作业,是发生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广西融福高速公路No.2标项目“8·16”高处坠落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四川灏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履职不到位,施工现场指挥岗位不发挥应有的作用,岗前培训不到位,三级教育不到位班组安全意识淡薄,员工对自身岗位存在安全风险识别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融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二)对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陈 强 四川灏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管履职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班组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对自身岗位存在安全风险识别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融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各参建企业单位要严格遵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要不折不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分析此次事故原因,开展“8·16”高处坠落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以此事故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反思从以下几个方面狠抓落实:
1.切实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增强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要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工作,一旦发现员工存在冒险行为、违反安全操作、冒险作业、违章作业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立即制止,以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2.加大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投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3.认真落实好员工安全教育制度,严肃劳动纪律,做好岗前、岗后等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结合实际情况,确保生产安全。
4.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仔细深入作业现场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5.严格落实执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认真开展新员工入职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先培训合格后再上岗,以及做好在职员工安全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安全防护意识和自身防护技能。
6.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吸取“8·16”高处坠落事故教训,重点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或者现场负责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现场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后续跟踪落实到位。切实做到自查与巡检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追究责任相结合,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落实一处,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调查组组长:
调查组副组长:
调查组成员:
广西融福高速公路No.2标项目“8·16”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
2025年10月14日
备注:该调查报告于2025年10月28日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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