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档案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18年一年来,为全面有效的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档案部门政府信息,提高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县档案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现将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档案局把政府信息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层层抓落实,成立有融安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审查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具体分管,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保障了部门政府信息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根据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根据政府公开情况,公开了融安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2018年根据自治区、融安县审改办要求,及时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更新了档案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基本情况
融安县档案馆2008年被指定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目前查阅中心提供了1台电脑触摸屏和1台电脑给利用者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并建立了网上查阅、纸质文件查阅两个平台,收集了各类与本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性、公益性、规范性纸质文件共11314件(其中,档案文件信息服务中心8947件,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2367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途径建设方面,除在县档案馆查阅中心外,主要开展了传统媒介宣传、网络宣传、电话查询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
2018年,县档案局通过政府网站等各类途径,在原有公开信息基础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0条,行政审批类信息3条,其它类信息4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档案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正常开放,均通过各种渠道面向公开权利人,满足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2018年档案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档案局公开的政策文件和工作信息等均不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县档案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档案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今后档案局将继续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部署,结合民生工作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方便群众查阅利用。
融安县档案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