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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教育局 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融安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2-02-28 10:30    |  作者: 管理员

2021年融安县教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对照中央、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各项目标任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县教育局始终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引领作用,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创新方法,切实提高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在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实践中,始终把抓好宪法法治教育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任务。在县教育局的组织下,我县各校积极参与教育部连续8年组织的宪法晨读活动与6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形成了学习宪法的热潮。同时加强与法治工作相关部门合作,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积极推动学校与法治实践部门加强协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形成育人合力。向社会群众开展“国家安全”“民法典”“消费者权益”等宣传活动,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县教育局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推动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学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融入到教育教学中,努力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业解读者、积极践行者,有力传播者。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县教育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各股室、二层机构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融安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2.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大力支持融安县人民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1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3.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将各中小学、幼儿园只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县教育局健全了如下的应对体系。  

1.教育系统的突发事件分为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教育考试安全事件等六类。

2.明确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科学规范,依法处置;把握主动,正确引导。

3.健全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县教育局成立了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

4.建立预防和预警机制。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指导所管辖的学校、幼儿园完善应急管理信息的快速上报系统,主要内容有: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处理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5.信息发布。对于突发的事件,教育部门会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坚持日常工作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依法办事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依法办事。

2.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3.全局联动和各负其责相结合。强化各股室对各项工作中相关办事人员和办事单位的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努力形成局党组领导、纪检监督、各股室、单位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法制宣传新格局。为保障工作开展,我局确定工作责任,在以局长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明确普法内容,重点宣传普及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每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融安县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化解教育系统内部矛盾纠纷的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信访条例》,狠抓教育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教育信访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有力地维护了教育系统的稳定;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本系统,解决在萌芽状态;每月按时收集各校上交的教育系统矛盾纠纷排查统计表,要求各校将发现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及时解决处理;及时化解涉校矛盾纠纷,确保校园安全稳定。2021年化解涉校保安纠纷2起,午托纠纷1起,学生意外伤害纠纷2起,学生矛盾纠纷1起。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县教育局主要围绕形成监督合力、激励担当作为、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我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2.县教育局主要围绕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加强政务信息联通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推进政务数据共享。

(七)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机构调整及领导班子变化及时调整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局长亲自负责,各分管领导分工协作,办公室具体落实,各股室、各学校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学法普法执法工作格局。在每年的中小学校园长会议上,均会聘请公检法专业人员开展法律讲座,对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校园长进行常态法治教育,对新提拔的校园长,都对其进行任前的依法治校与校长法律素养、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等谈话,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治教能力。

2.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县教育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决策,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努力突破无证园、无证培训机构取证难、监管难问题。

3.以健全法制体制机制为核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教育局始终坚持把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融入到教育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健全制度,加强统筹协调,为建设全县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政府作出应有贡献。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1.法治意识有待提高。在教育系统内,尤其是民办幼儿园依法办园的意识亟待加强。一部分民办幼儿园,尤其是分散在边远乡村的民办园,在办园过程中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顾办园条件的限制,以提供非法接送为诱饵,以牺牲幼儿安全为代价,以不正当竞争来抢夺生源,致使了无序办园现象的发生。

2.行政执法人员严重缺乏。教育局机关持证执法人员目前为零,严重阻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3.行政执法监督乏力。教育执法仍存在软执法现象,非法办园或者无证办园行为依然存在。由于教育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而且作出停办决定后,涉及大量适龄幼儿无幼儿园可安置的现实问题,因此在发现一些民办幼儿园办园不规范、保教质量不高、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时,多数情况是限期整改。但民办幼儿园对教育局提出的整改建议或停办决定,举办者从办园效益考虑往往不予理会或整改缓慢,有的拒不整改最终发展成为无证园的现象。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建议)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促使局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只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要做好对全县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师生特别是教师不但知道法律,更要熟悉和掌握法制,增强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变过去的“以教”为中心的“静态”普法为“动态”普法,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将普法有机地融入师生的生活之中的,使“要我学法”逐步转变为“我要学法”,改善教育系统的法治文化氛围。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度、法制审核制度、集体审议制度、公开发布制度等,使制定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3.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求行政编制的人员尽量参加“执法证”考试,获得执法证,增加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4.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扩展监督范围,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加大对系统内社会力量办学(民办幼儿园)的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整顿、取缔“黑园”和“无证园”,净化全县学前教育的办园环境。

  

  

                              融安县教育局

                              2022年2月28日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融安县教育局 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融安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2-02-28 10:30  作者:管理员

2021年融安县教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对照中央、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各项目标任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县教育局始终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引领作用,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创新方法,切实提高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在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实践中,始终把抓好宪法法治教育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任务。在县教育局的组织下,我县各校积极参与教育部连续8年组织的宪法晨读活动与6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形成了学习宪法的热潮。同时加强与法治工作相关部门合作,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积极推动学校与法治实践部门加强协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形成育人合力。向社会群众开展“国家安全”“民法典”“消费者权益”等宣传活动,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县教育局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推动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学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融入到教育教学中,努力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业解读者、积极践行者,有力传播者。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县教育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各股室、二层机构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融安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2.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大力支持融安县人民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1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3.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将各中小学、幼儿园只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县教育局健全了如下的应对体系。  

1.教育系统的突发事件分为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教育考试安全事件等六类。

2.明确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科学规范,依法处置;把握主动,正确引导。

3.健全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县教育局成立了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

4.建立预防和预警机制。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指导所管辖的学校、幼儿园完善应急管理信息的快速上报系统,主要内容有: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处理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5.信息发布。对于突发的事件,教育部门会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坚持日常工作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依法办事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依法办事。

2.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3.全局联动和各负其责相结合。强化各股室对各项工作中相关办事人员和办事单位的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努力形成局党组领导、纪检监督、各股室、单位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法制宣传新格局。为保障工作开展,我局确定工作责任,在以局长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明确普法内容,重点宣传普及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每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融安县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化解教育系统内部矛盾纠纷的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信访条例》,狠抓教育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教育信访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有力地维护了教育系统的稳定;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本系统,解决在萌芽状态;每月按时收集各校上交的教育系统矛盾纠纷排查统计表,要求各校将发现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及时解决处理;及时化解涉校矛盾纠纷,确保校园安全稳定。2021年化解涉校保安纠纷2起,午托纠纷1起,学生意外伤害纠纷2起,学生矛盾纠纷1起。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县教育局主要围绕形成监督合力、激励担当作为、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我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2.县教育局主要围绕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加强政务信息联通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推进政务数据共享。

(七)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机构调整及领导班子变化及时调整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局长亲自负责,各分管领导分工协作,办公室具体落实,各股室、各学校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学法普法执法工作格局。在每年的中小学校园长会议上,均会聘请公检法专业人员开展法律讲座,对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校园长进行常态法治教育,对新提拔的校园长,都对其进行任前的依法治校与校长法律素养、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等谈话,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治教能力。

2.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县教育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决策,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努力突破无证园、无证培训机构取证难、监管难问题。

3.以健全法制体制机制为核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教育局始终坚持把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融入到教育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健全制度,加强统筹协调,为建设全县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政府作出应有贡献。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1.法治意识有待提高。在教育系统内,尤其是民办幼儿园依法办园的意识亟待加强。一部分民办幼儿园,尤其是分散在边远乡村的民办园,在办园过程中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顾办园条件的限制,以提供非法接送为诱饵,以牺牲幼儿安全为代价,以不正当竞争来抢夺生源,致使了无序办园现象的发生。

2.行政执法人员严重缺乏。教育局机关持证执法人员目前为零,严重阻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3.行政执法监督乏力。教育执法仍存在软执法现象,非法办园或者无证办园行为依然存在。由于教育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而且作出停办决定后,涉及大量适龄幼儿无幼儿园可安置的现实问题,因此在发现一些民办幼儿园办园不规范、保教质量不高、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时,多数情况是限期整改。但民办幼儿园对教育局提出的整改建议或停办决定,举办者从办园效益考虑往往不予理会或整改缓慢,有的拒不整改最终发展成为无证园的现象。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建议)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促使局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只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要做好对全县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师生特别是教师不但知道法律,更要熟悉和掌握法制,增强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变过去的“以教”为中心的“静态”普法为“动态”普法,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将普法有机地融入师生的生活之中的,使“要我学法”逐步转变为“我要学法”,改善教育系统的法治文化氛围。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度、法制审核制度、集体审议制度、公开发布制度等,使制定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3.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求行政编制的人员尽量参加“执法证”考试,获得执法证,增加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4.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扩展监督范围,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加大对系统内社会力量办学(民办幼儿园)的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整顿、取缔“黑园”和“无证园”,净化全县学前教育的办园环境。

  

  

                              融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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