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有关工作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我局通过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单位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德学作为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的《融安县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提高住建领域法治建设水平。
(三)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我局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好各项职能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安全宣传日、宪法宣传学习环境日等有关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知识宣传活动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开展普法知识等常态化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增强法律意识,辅助开展日常业务工作。三是围绕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我局职能范围内,配合上级部门和县级有关单位积极开展有关工作,例如宣传有关棚改政策或一次性住房补贴政策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为群众解难答疑,同时提高政策知晓率。四是开展针对性法律服务工作,有效应对行政纠纷类案件等,合理处置行政或民事纠纷案件,防化纠纷风险。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我局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实施,确保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二是切实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我局对行政诉讼案件高度重视,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均在第一时间由局办联系相关业务部门和法律顾问,充分了解案情后在法定期间进行答辩、举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切实解决“民告官不见官”现象,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1年间,我局累计应诉案件达5件。
三是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我局通过对公务员进行法治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公务员的法律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并利用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机会,认真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行政决策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增加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
(六)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依法建立健全本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科学编制、公示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2021年以来,我局以编制应急预案为基础,以应急演练为抓手,强化组织协调,综合统筹规划,不断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2021年4月,我局印发了《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融安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等内容,并落实责任、严格问责。2021年9月18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了2021年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暨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强化我局应急响应能力。除此以外,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工作,坚持实行领导班子带班制度,并制定值班工作人员责任表,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列入局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各股室成员为成员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依据《融安县开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我局工作职责,针对工程建设、建筑业行业管理、物业行业管理等领域出现的矛盾纠纷,我局多措并举,以人为本,依法调处化解。为方便群众,我局还设立了来访接待员接待来访者,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热线0772-8135104,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不安定因素,及时掌握动态,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2021年全年,我局收悉并答复的有关热线和信访件共380余件,均有效处置。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我局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及时完善、修订、废止有关制度,建立健全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二是通过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制度教育,使全局干部职工领会制度精神、熟悉制度内容、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
三是强化干部职工的监督意识,既要努力克服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心态,依法依规履行监督权力;又要克服不必监督、怕权力受损的心态,主动把自己置于各方面的依法监督之下。努力营造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努力营造平等公开的监督环境,除党纪国法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以外,其他一切信息都及时、准确、充分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并公开联系方式,设置举报箱、电子信箱等,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正确对待和处理各方面的监督意见,增强各方面监督的信心,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关心、支持和参与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同时发挥网站、信访系统等媒介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十)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纲要》文件精神和区、市、县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推进政务一体化、政务信息共享等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谁监管、谁梳理”的原则,落实监管事项梳理和监管数据汇聚工作,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
(十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坚持日常工作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工作的全过程,利用工地检查、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法治理念、扫黑除恶等相关知识;二是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有机结合,利用现有的LED显示屏、展板、宣传栏定期发布法治宣传标语。配合政法委、依法治县办、县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等有关单位工作,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有关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提供咨询等方式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坚持“线下”宣传与“线上”宣传有机结合。“线下”的人、物、技宣传,与“线上”的政府网站宣传同步开展,让普法活动受众更多元、覆盖面更宽广、影响更深远。2021年,我局累计开展现场集中宣传13次,线上发布相关稿件十余篇。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1年,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我局行政处罚权移交县行政执法局后,行业监管工作面临巨大的调整和变化,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仍然存在脱节现象。
(二)推进行业监管信用建设刚刚起步。行政许可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移交后,我局开始重视和研究诚信体系建设,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前仅在个别领域使用到信用管理手段,还无法做到在全行业开展信用体系管理,信用管理的威慑力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三)文件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我局的文件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办公室在开展文件审核发现,部分股室起草文件时,不规范情况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文件的执行效果。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提早谋划“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出台我局“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科学谋划,落实责任。
(三)加强学习法律法规,提高用法意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各专业会议、业务培训会等平台,适时穿插或专题开展住建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更好地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四)强化法制审查,推进行政行为的法制化、科学化。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开展法制审查,认真研究和对待合理化意见及建议,防范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制审查在经济建设和行业管理中的参谋和助手的作用。
(五)提高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的质量和水平。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依法行政与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提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六)注重协调配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认真研究探索行政监管工作与审批许可、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进一步探索住建行业信用建设,以信用体系为抓手,加强对个人和单位的信用管理,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对失信个人、单位联合惩戒机制,下功夫研究解决检查难、查处难等行业监管中的棘手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七)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其他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力度。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