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石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年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我镇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工作,明确提出法治建设是经济快速发展的支撑和保障,坚持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考核。一是浮石镇党委、政府明确提出法治建设是经济建设的支撑和保障,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工程,成立了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统筹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将依法治镇工作以清单形式下发到领导小组成员,并将依法治镇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档案;三是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依法治镇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找整改,确保全镇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得到及时研究解决;四是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依法治县2022年工作要点制定了浮石镇依法治镇工作方案与计划,并将依法治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目标、平时有监督、年终有总结的管理制度。
二、深入学习,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浮石镇党委、政府注重领导干部的法治学习,坚持把县委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镇全过程各方面,注重用法治眼光审视改革发展问题,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定期召开镇党委会和干部职工大会共同学法,通过对学法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村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党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能力,全面提升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水平,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工作发展。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三、深化治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深化各村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要求各村成立以村干部、返乡五老等为主要成员的基层劝慰组织。劝慰工作组成员广泛开展信息收集和舆情摸排,及时化解边界纠纷、邻里矛盾等,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各村结合实际拟定村规民约,并切实征求意见、认真审议,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备案审查后公布执行,抓好基层民主自治。同时开展先进人物挖掘、榜样典型评选活动,推荐报送文明家庭46户、道德文明之星30个;着力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文艺汇演、竞技比赛等活动17次。加强新村聚居点管理,累计开展“五乱”治理6次。健全三级网格责任体系,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综治中心标准化和“雪亮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举办法治宣传教育28场次,运用法治思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9起。
四、加大宣教,提升学法守法意识
按照上级要求,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抓常抓长、入脑入心、见言见行。实施“清单制+责任制”,完善和落实“法律七进”制度、广泛开展“守法、诚信、感恩”公民教育。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度,全社会共同普法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作品推广和法治文化传播。通过法制宣传栏、LED显示屏、宣传标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确保人人皆知,共同参与。同时强化辖区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抓好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依托“五老”志愿者普法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工作格局,从而逐步建立健全“校园、家庭、社会、政法”四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五、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管理
一是强化基层民主法治。我们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踊跃性和积极性,全面落实“法律七进”制度,巩固和完善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功能,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大社会矛盾调处。进一步整合法治资源,加强镇综治中心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做到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真正实现便民、安民。今年1-11月份,成功调解民事矛盾纠纷83起,处理信访、上访案件65件次,充分发挥了调解、综治工作在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浮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