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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融安县林业局  |   发布日期: 2023-01-30 17: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原则,立足本职,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多措并举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提升林业服务社会公众的水平。现将融安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2年,融安县林业局通过“融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6条。其中,部门动态4条,部门决算1条,部门文件3条,财政预决算23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2条,年度计划1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条,权责清单1条,行政执法39条,行政执法-其他信息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和转载的工作动态、政策宣传及林业相关的知识宣传等各类信息稿件6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融安县林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调动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审查和更新及文件的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融安县林业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每周登录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相关栏目并进行更新,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我局的日常工作动态、最新的政策及政策解读、林业相关的政策宣传,让群众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到林业领域最新政策,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

(五)监督保障

为扎实有效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安县林业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由局办公室承担,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股室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负责提供本行业、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局办公室负责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宣传推广仍待加强,各股室抓好公开工作的积极主动性需要强化。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理论指导实践作用发挥不够有效。三是持续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及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融安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融安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3-01-30 17: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原则,立足本职,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多措并举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提升林业服务社会公众的水平。现将融安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2年,融安县林业局通过“融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6条。其中,部门动态4条,部门决算1条,部门文件3条,财政预决算23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2条,年度计划1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条,权责清单1条,行政执法39条,行政执法-其他信息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和转载的工作动态、政策宣传及林业相关的知识宣传等各类信息稿件6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融安县林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调动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审查和更新及文件的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融安县林业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每周登录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相关栏目并进行更新,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我局的日常工作动态、最新的政策及政策解读、林业相关的政策宣传,让群众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到林业领域最新政策,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

(五)监督保障

为扎实有效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安县林业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由局办公室承担,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股室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负责提供本行业、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局办公室负责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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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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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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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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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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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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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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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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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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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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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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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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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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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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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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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宣传推广仍待加强,各股室抓好公开工作的积极主动性需要强化。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理论指导实践作用发挥不够有效。三是持续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及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