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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3-12-27 17:46   

今年以来,融安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融安县争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要求,紧紧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积极履行本单位工作职责,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水平,为融安县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理论学习领学促学作用,举行局党组理论集体学习。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二层单位为成员的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责任体系。按照年初下发法治工作要点,不定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确保法治人社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人社职能,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学习纲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报告会,牢牢把握人社系统法治建设正确方向。二是切实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全年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班子会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推动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三是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集体研究制度,听取重大执法活动情况报告。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大力支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坚持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做到述职、述责、述廉、述学、述法五位一体。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一是严格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3年人社局没有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法律适用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全面落实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确保执法公示率、审核率达100%。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权益保障。以清欠保支为重点,全心全力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等系列执法检查行动。四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落实。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积极发起或参与部门联合抽查,减少企业检查频次,提高执法效能。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职责分工,科学合理界定本部门的行政决策权限,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完善了行政决策规则和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的程序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和反馈评价制度。

(五)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履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人社系统的政策法规、业务信息、行政决定和部门职能等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着装规范;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等文明执法行为,以树立我局文明执法形象。同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失业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等各项制度,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对照,逐项落实。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立预警预测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辖区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企业信息,建立欠薪欠费企业信息预警制度,将欠薪欠费 3个月以上的企业信息提供给各有关单位。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凡发现可能引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突发事件苗头现象或已经接到突发事件发生信息的部门为突发事件处置第一责任人,由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发时间、地点、事件涉及人员及数量、事件发生经过及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局领导接到报告后,确定是否启动应急程序,对需要启动应急程序的,根据事件发生原因及涉及的相关部门职能,确定牵头处理部门及有关参与单位,拟定初步处置措施,并安排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八)加强多元调解机制建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能力。2023年,仲裁院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0件,已结案件79件,结案率98.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外调解33件,调解成功率79%法定时效内仲裁结案率达100%结案率和调解率完成上级要求的指标。二是加强诉源治理,强化劳动争议案件调处工作。整合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法援调解、仲裁机构调解、法院诉前调解四方调解资源,借助全国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平台,多维度、全过程、深入式进行案件调解,提升劳动纠纷案件的调解成功率。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来,共处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九)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2023年,围绕恶意欠薪、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专项检查、劳务合同签订专项检查等,共巡查企业190余家次,其中木材加工企业55家次,餐饮服务业28,建筑工地75家次,其他企业32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规章8件,责令用人单位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涉及职工180人。巡查企业中已签劳动合同4500人,其中,农民工已签3850;结合专题法规开展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册600余册;1130日,共接到233件涉及劳动报酬被拖欠的投诉、举报,共9641342.7万元,目前已处理完毕139件,为604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692.3478万元正在处理94件。共接到77来访咨询登记,涉及185311.1万元,均已核实处理完毕。接到全国欠薪平台线索117起,已核实处理117接到网络欠薪舆情(主要包含抖音发布、人民网留言等)17起,已核实处理17处理并答复12345市长热线172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查处欠薪案件1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欠薪案件9起,已执行完毕7因拖欠工程款三包一靠欠薪源头性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移送督办案件15向企业发放《劳动保障调查询问通知书》165份,调查、了解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向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发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158份,要求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或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根据行业特点和履职要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经常性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宣传普及人社法治常识。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场普法、招聘会等时机,组织人员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二是认真开展法治培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主动带头学法用法;参加业务技能竞赛等形式提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

(十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总揽全局、全面协调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有方向、攻有重点、做有抓手。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局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内容,组织学习《宪法》《信访工作条例》《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困难、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执法环境需进一步改善。经过不断努力,劳动监察执法力量虽得到一定的加强,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用人单位认识程度和劳动者维权意识差、劳动监察执法力量不足、投入力度不够、部门配合工作力度不够等客观问题依然存在;

(二)培训和学习力度有待加强。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以及保障民生工作力度不断地提高,人社系统的法规政策不断完善,仅靠现有的学习培训方式及投入力度,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一)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发展,督促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依法用工;完善案前调解机制,对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开辟绿色维权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争取用最短的时间维护劳动者的核心权益;推行裁决书网上公布,严格执行法定期限内结案,坚持重调慎裁,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效能;

提高劳动监察执法水平。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建筑业、餐饮业等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等活动,对违规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全面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法规意识,创新劳动执法形式,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用日常监督监察约束用工人员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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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12-27 17:46 

今年以来,融安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融安县争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要求,紧紧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积极履行本单位工作职责,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水平,为融安县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理论学习领学促学作用,举行局党组理论集体学习。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二层单位为成员的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责任体系。按照年初下发法治工作要点,不定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确保法治人社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人社职能,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学习纲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报告会,牢牢把握人社系统法治建设正确方向。二是切实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全年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班子会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推动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三是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集体研究制度,听取重大执法活动情况报告。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大力支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坚持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做到述职、述责、述廉、述学、述法五位一体。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一是严格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3年人社局没有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法律适用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全面落实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确保执法公示率、审核率达100%。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权益保障。以清欠保支为重点,全心全力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等系列执法检查行动。四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落实。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积极发起或参与部门联合抽查,减少企业检查频次,提高执法效能。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职责分工,科学合理界定本部门的行政决策权限,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完善了行政决策规则和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的程序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和反馈评价制度。

(五)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履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人社系统的政策法规、业务信息、行政决定和部门职能等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着装规范;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等文明执法行为,以树立我局文明执法形象。同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失业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等各项制度,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对照,逐项落实。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立预警预测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辖区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企业信息,建立欠薪欠费企业信息预警制度,将欠薪欠费 3个月以上的企业信息提供给各有关单位。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凡发现可能引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突发事件苗头现象或已经接到突发事件发生信息的部门为突发事件处置第一责任人,由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发时间、地点、事件涉及人员及数量、事件发生经过及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局领导接到报告后,确定是否启动应急程序,对需要启动应急程序的,根据事件发生原因及涉及的相关部门职能,确定牵头处理部门及有关参与单位,拟定初步处置措施,并安排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八)加强多元调解机制建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能力。2023年,仲裁院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0件,已结案件79件,结案率98.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外调解33件,调解成功率79%法定时效内仲裁结案率达100%结案率和调解率完成上级要求的指标。二是加强诉源治理,强化劳动争议案件调处工作。整合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法援调解、仲裁机构调解、法院诉前调解四方调解资源,借助全国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平台,多维度、全过程、深入式进行案件调解,提升劳动纠纷案件的调解成功率。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来,共处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九)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2023年,围绕恶意欠薪、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专项检查、劳务合同签订专项检查等,共巡查企业190余家次,其中木材加工企业55家次,餐饮服务业28,建筑工地75家次,其他企业32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规章8件,责令用人单位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涉及职工180人。巡查企业中已签劳动合同4500人,其中,农民工已签3850;结合专题法规开展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册600余册;1130日,共接到233件涉及劳动报酬被拖欠的投诉、举报,共9641342.7万元,目前已处理完毕139件,为604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692.3478万元正在处理94件。共接到77来访咨询登记,涉及185311.1万元,均已核实处理完毕。接到全国欠薪平台线索117起,已核实处理117接到网络欠薪舆情(主要包含抖音发布、人民网留言等)17起,已核实处理17处理并答复12345市长热线172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查处欠薪案件1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欠薪案件9起,已执行完毕7因拖欠工程款三包一靠欠薪源头性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移送督办案件15向企业发放《劳动保障调查询问通知书》165份,调查、了解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向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发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158份,要求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或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根据行业特点和履职要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经常性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宣传普及人社法治常识。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场普法、招聘会等时机,组织人员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二是认真开展法治培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主动带头学法用法;参加业务技能竞赛等形式提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

(十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总揽全局、全面协调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有方向、攻有重点、做有抓手。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局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内容,组织学习《宪法》《信访工作条例》《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困难、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执法环境需进一步改善。经过不断努力,劳动监察执法力量虽得到一定的加强,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用人单位认识程度和劳动者维权意识差、劳动监察执法力量不足、投入力度不够、部门配合工作力度不够等客观问题依然存在;

(二)培训和学习力度有待加强。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以及保障民生工作力度不断地提高,人社系统的法规政策不断完善,仅靠现有的学习培训方式及投入力度,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一)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发展,督促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依法用工;完善案前调解机制,对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开辟绿色维权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争取用最短的时间维护劳动者的核心权益;推行裁决书网上公布,严格执行法定期限内结案,坚持重调慎裁,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效能;

提高劳动监察执法水平。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建筑业、餐饮业等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等活动,对违规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全面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法规意识,创新劳动执法形式,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用日常监督监察约束用工人员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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