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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融安县委编办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融安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 2023-12-29 08:40   

2023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着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根据《中共融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融安县争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融法委发〔20231号)有关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班子会、支委会、干部大会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权威读本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各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作为工作主线,通过集中学习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围绕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细化完善机构编制论证、审议决定等关键环节的工作流程,明确不同类型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统筹谋划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紧扣机构编制部门工作职责,认真梳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乡镇职责准入制度、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构职能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2023年,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委管理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和编制管理,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人事调配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度,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融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规定(试行)》,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的原则、范围和条件、审批权限、商调和公开选调程序及工作纪律作了明确规定。

(三)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建设,设立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在县发展和改革局挂牌。调整优化人民防空办机构设置,将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牌的县人民防空办调整到县发展和改革局挂牌;优化完善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在县卫生健康局加挂融安县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公卫生监督等职责。整合融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融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职责,重新组建融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融安县卫生监督所牌子,不断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完善禁毒队伍机制体制,加强禁毒队伍建设,今年3月,成立了融安县禁毒事务中心,妥善解决禁毒形势任务日益繁重与人员编制相对不足的矛盾。

(四)扎实推进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一是明晰乡镇职责任务。县委编办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以《自治区乡镇(街道)职责清单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主要依据,梳理在党群工作、经济发展、乡村建设等9个类别121项职责事项,组织指导各职能部门主动认领指导职责和乡镇机关主动认领具体职责任务,经过充分征求各乡镇、各部门意见后,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了职责清单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切实做到“一乡镇一清单”,全力打造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二是职责下放进一步规范。我县以上级《乡镇职责准入制度》模板为蓝本,结合本县实际建立了乡镇职责准入制度。明确了准入范围、准入机制、准入程序。县级职能部门不得以部门、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等名义擅自将已明确由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乡镇办理,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加强属地管理等方式向乡镇下放工作责任。经批准准入的事项,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对乡镇承担的事项进行培训、指导。三是乡镇履职尽责更加透明高效。通过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制度,明确乡镇职责任务清单,推动乡镇“照单履职、按单办事、依单问责”。职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因法律法规调整、机构改革、准入事项任务完成或发生变化等原因无法履行的工作职责,按规定程序及时动态调整现有职责准入清单,确保职责法定、权责一致、界限清晰、规范透明、运行高效。同时主动接受监督。将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深入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上级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县乡两级权责清单,结合柳州市地方性法规和全县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职能调整事项、《融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自治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及其他实际情况,统筹编制调整各部门、乡镇权责清单。调整汇编形成《融安县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共保留35888项权责事项,其中权力事项3923项,责任事项31965项。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共保留2844项权责事项,其中权力事项432项,责任事项2412项。县乡两级权责清单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印发文件已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六)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为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效,300家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抽查范围,按照4%比例抽选乡镇12家事业单位,随机抽选6名检查人员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履职情况等十项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发放整改提醒函,逾期不办理的,将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对你单位作出“书面警告并通报举办单位”的行政处罚。并将处罚情况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尚未完善。县乡执法关系和机制尚未健全需进一步理顺执法关系,健全执法机制,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宣传学习机构编制法规制度需要加强。需要进一步丰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手段,有效增强全县领导干部职工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学习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体制机制建设,努力推进编办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能

(一)推进党政机构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二)优化调整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三)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四)持续推进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

(五)人员编制下沉,增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

               中共融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1228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中共融安县委编办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融安县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3-12-29 08:40 

2023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着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根据《中共融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融安县争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融法委发〔20231号)有关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班子会、支委会、干部大会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权威读本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各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作为工作主线,通过集中学习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围绕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细化完善机构编制论证、审议决定等关键环节的工作流程,明确不同类型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统筹谋划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紧扣机构编制部门工作职责,认真梳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乡镇职责准入制度、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构职能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2023年,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委管理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和编制管理,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人事调配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度,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融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规定(试行)》,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的原则、范围和条件、审批权限、商调和公开选调程序及工作纪律作了明确规定。

(三)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建设,设立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在县发展和改革局挂牌。调整优化人民防空办机构设置,将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牌的县人民防空办调整到县发展和改革局挂牌;优化完善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在县卫生健康局加挂融安县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公卫生监督等职责。整合融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融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职责,重新组建融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融安县卫生监督所牌子,不断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完善禁毒队伍机制体制,加强禁毒队伍建设,今年3月,成立了融安县禁毒事务中心,妥善解决禁毒形势任务日益繁重与人员编制相对不足的矛盾。

(四)扎实推进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一是明晰乡镇职责任务。县委编办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以《自治区乡镇(街道)职责清单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主要依据,梳理在党群工作、经济发展、乡村建设等9个类别121项职责事项,组织指导各职能部门主动认领指导职责和乡镇机关主动认领具体职责任务,经过充分征求各乡镇、各部门意见后,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了职责清单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切实做到“一乡镇一清单”,全力打造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二是职责下放进一步规范。我县以上级《乡镇职责准入制度》模板为蓝本,结合本县实际建立了乡镇职责准入制度。明确了准入范围、准入机制、准入程序。县级职能部门不得以部门、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等名义擅自将已明确由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乡镇办理,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加强属地管理等方式向乡镇下放工作责任。经批准准入的事项,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对乡镇承担的事项进行培训、指导。三是乡镇履职尽责更加透明高效。通过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制度,明确乡镇职责任务清单,推动乡镇“照单履职、按单办事、依单问责”。职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因法律法规调整、机构改革、准入事项任务完成或发生变化等原因无法履行的工作职责,按规定程序及时动态调整现有职责准入清单,确保职责法定、权责一致、界限清晰、规范透明、运行高效。同时主动接受监督。将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深入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上级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县乡两级权责清单,结合柳州市地方性法规和全县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职能调整事项、《融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自治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及其他实际情况,统筹编制调整各部门、乡镇权责清单。调整汇编形成《融安县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共保留35888项权责事项,其中权力事项3923项,责任事项31965项。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共保留2844项权责事项,其中权力事项432项,责任事项2412项。县乡两级权责清单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印发文件已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六)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为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效,300家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抽查范围,按照4%比例抽选乡镇12家事业单位,随机抽选6名检查人员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履职情况等十项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发放整改提醒函,逾期不办理的,将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对你单位作出“书面警告并通报举办单位”的行政处罚。并将处罚情况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尚未完善。县乡执法关系和机制尚未健全需进一步理顺执法关系,健全执法机制,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宣传学习机构编制法规制度需要加强。需要进一步丰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手段,有效增强全县领导干部职工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学习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体制机制建设,努力推进编办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能

(一)推进党政机构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二)优化调整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三)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四)持续推进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

(五)人员编制下沉,增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

               中共融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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