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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中共融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5-01-16 09:5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融安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出发点,建设法治政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财政预决算6篇,行政复议1篇,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篇,通知公告1篇,其他信息3篇;通过微信公众号融安普法,发布政策法规解读、行政执法监督、普法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141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内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的流程规范,并加强信息资源整合,确保司法行政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避免出现信息冲突或错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除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外,大力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短视频、图文并茂的推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司法行政工作。

(五)监督保障

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高度重视社会监督,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在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暂未出现因违反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而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06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需进一步优化,各平台之间的信息整合与联动性不足。如在微信公众号上更新的工作动态未同步更新至政府门户网站等。

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各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同步发布,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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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融安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中共融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1-16 09:5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融安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出发点,建设法治政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财政预决算6篇,行政复议1篇,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篇,通知公告1篇,其他信息3篇;通过微信公众号融安普法,发布政策法规解读、行政执法监督、普法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141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内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的流程规范,并加强信息资源整合,确保司法行政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避免出现信息冲突或错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除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外,大力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短视频、图文并茂的推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司法行政工作。

(五)监督保障

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高度重视社会监督,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在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暂未出现因违反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而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06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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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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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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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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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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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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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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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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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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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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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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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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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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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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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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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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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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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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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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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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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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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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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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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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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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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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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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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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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需进一步优化,各平台之间的信息整合与联动性不足。如在微信公众号上更新的工作动态未同步更新至政府门户网站等。

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各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同步发布,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