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文联2018年决算公开
融安县文联2018年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文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文联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文联概况
1.主要职能:
进一步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团结广大文艺工作者为促进先进文化的发展而不懈努力。
2.机构人员情况。
县文联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为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3.人员情况:年末编制数2人;年末实有人数2人。退休人员当年转社保发工资,故年末无退休人员。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2月4日至10日,由县文联牵头组织,县书法协会15人组成文艺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基层乡镇,分别到大将镇龙妙村、板榄镇和浮石镇开展2018年“美丽融安.宜居乡村”春节文化惠民——免费书写春联文艺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免费书写和赠送春联600多幅。
2、2月16日-2月23日(正月初一至初八),组织县摄影协会、书法协会和美术协会在文体中心举办了2018年春节举办“美丽融安.宜居乡村”迎春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联展。展出作品100幅,其中:书法作品30幅、美术作品30幅、摄影作品40幅。
3、2月23日(正月初八),组织县山歌学会在长安河东广场举办迎春山歌会,约有600名观众观看。
4、组织系列采风活动。4月组织文学协会到我县大坡乡摆竹山风景区进行采风活动,近30人参加活动,创作出了多篇优秀作品,激发了广大文学爱好者的创作热情。摄影协会也开展了多次采风活动,摄影水平得到了共同提高。
5、举办首届“壮象杯 香杉岁月”文学作品大赛,共征集到作品136篇(首),其中散文类26篇,诗词类112首。共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于5月5日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大力弘扬了我县香杉特色文化。
6、积极开展文艺村、文艺户申报工作,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县只有板榄镇板榄社区申报文艺村。
7、举办文学创作培训班。7月21日,我县举办了第一期文学创作培训班,邀请了广西作家协会理事、广西散文学会副会长黄少崇到场授课,全县文学爱好者共30多人参加了培训。8月28日,我县举办了第二期文学创作培训班,邀请了市文联副主席、柳州日报社副总编辑陈中林等4位老师到场授课,20多位文学爱好者参加了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不断提高了我县文学爱好者的创作热情和水平。
8、出版了四期《桔乡文学》,《桔乡文学》已成为我县广大文学爱好者交流提高的平台。
9、6月5日,县文联主席带领诗词楹联学会一行8人到河池市宜州区学习争创“中华诗词之乡”经验和做法,为我县下一步争创“中华诗词之乡”做好充分准备。
10、配合开展好调研活动。7月18日,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到我县开展新时代农村精神文化建设情况调研,我县文联积极配合,深入到大将镇和大坡乡进行实地调研,按时报送各种材料,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11、积极组织参加柳州市散文大赛。我县文学协会组织开展了多次组稿、评稿会,对上送稿件进行了认真修改,最后我县共上送17篇作品参加柳州市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散文大赛。
12、举办特色文化活动。8月17日,是传统节日“七夕”节,县文联和县文体新广局联合举办了大型山歌会,有来自河池等地及我县的共30多名歌手参加,歌手倾情演唱,现场热闹非凡。
11、配合县委中心工作,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我们挂点的是长安镇小洲村。在仅有两人上班的情况下仍选派1名干部到小洲村担任“美丽广西”乡村建设(脱贫)工作队队员,全脱产搞扶贫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每周五“扶贫日”深入联系点开展扶贫工作,为联系的贫困户出谋献策,争取项目支持,大力发展生产,使他们早日脱贫致富。同时,给联系村力所能及的支持。为我县的脱贫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二部分:融安县文联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附后表)
融安县文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融安县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91万元,支出总计47.9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11.91万元、11.91万元,分别减少24.85%、24.85%。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47.91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47.91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4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1万元,占74.95%;项目支出12万元,占25.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1.一般公共服务(类)41.16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1.1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9.1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和融安县直工委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中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061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35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0.78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2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障3.2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住房改革支出2.02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02万元。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91万元、47.9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减少11.91万元、11.91万元,分别减少24.85%、24.85%。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91万元,减少24.8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16万元;教育(类)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23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2.02万元。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78万元;公用经费5.13万元。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334万元。
4.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166万元,减少12.4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66万元,减少12.4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5.32%,按进度拨付。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3万元,比2017年增加0.32万元,增加6.23%,增加原因是各项办公用经费增加,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