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融安县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2019 年度预算绩效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就业服务中心主要是承担公共就业服务,具体负责就业和再就业的实施工作。负责职业介绍,按规定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再就业援助;负责劳务派遣;负责再就业培训,按规定为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预备制培训和就业前培训;具体负责劳动力市场的建设、管理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开发运行;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小企业、社区就业实体和生产自救实体等扩大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负责城镇劳动力新增就业的统计和失业登记;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孵化功能,加强基地日常管理,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帮助基地内的孵化企业申报场地、水电补贴及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维护孵化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融安县就业服务中心是隶属于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六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就业再就业股、职业培训股、农民工工作股、职业介绍股、财务股。
第二部分:融安县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2181.77万元,支出总计2181.7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760.67万元,分别增长53.53%。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623.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3.93万元,占比10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162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22万元,占15.35%;项目支出1373.85万元,占84.65%;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43.2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59.68万元,增长54.91%。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3.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8.82万元,增加87.8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3.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6.76万元,占83.59%;卫生健康(类)支出17.12万元,占1.06%;农林水(类)支出236.00万元,占14.54%; 住房保障(类)支出13.19万元,占0.8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5.33万元,支出决算为162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通讯补贴、物业补贴、伙食补助、贾荣亮抚恤金补差;二是部分支出通过自治区下达资金解决。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235.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2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9.43万元,支出决算为198.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即:年终绩效、伙食补助费、扶贫绩效奖、通讯补贴、物业补贴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即补发贾荣亮死亡抚恤金差额。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76万元,其中:1.农民工奖补资金支出112.11万元;2.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76.65万元。以上两项支出为自治区下达资金,不属我单位年初编制预算范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12万元,支出决算为8.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即:离退休公用经费、离退休物业补贴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3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决算支出功能科目调整为2100799。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2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疏忽,部分月份养老保险费未提取至基本户,于后一年补提取。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为自治区下达我县的就业补助资金,不属我单位年初编制预算范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为自治区下达我县的就业补助资金,不属我单位年初编制预算范围。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4.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为自治区下达我县的就业补助资金,不属我单位年初编制预算范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为自治区下达我县的就业补助资金,不属我单位年初编制预算范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155.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支出部分资金为自治区下达我县的就业补助资金,不属我单位年初编制预算范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55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不大。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43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不大。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33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不大。
2.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55万元,支出决算为1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预算支出功能科目为2080502,决算调整为2100799。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98万元,支出决算为8.27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不大。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不大。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22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不大。
3. 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91.92万元,为市级下达资金;粤桂资金支出15.75万元,为自治区下达资金;以上两项支出不属我单位年初编制预算范围。
(2)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为自治区下达我县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不属我单位年初编制预算范围。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2 %。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不大。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19万元,支出决算为13.3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不大。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3.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5.67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2万元,下降4.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 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决算减少 0万元,下降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4.07%。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把控接待审批程序等,将接待费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9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性指导我单位开展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2019 年共接待国内来宾48人次。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涉及预算资金6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享受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801人。通过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促进贫困户就业稳定,切实提高贫困户收入,助推全面脱贫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7万元,比2018年增加5.73万元,增长28.74%,增长原因是差旅费支出增加,2019年为融安县脱贫摘帽之年,下乡扶贫次数明显增加,差旅费支出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19万元,其中:货物支出47.73万元、服务支出121.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