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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

来源: 融安县部门预决算组  |   发布日期: 2020-09-01 09:40   

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2019 年度预算绩效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需直接组织实施项目的具体征地拆迁工作,协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整理农地转用、征收、征用土地的报批材料并进行审核、汇总,按规划和计划协调平衡及监督管理全县实施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着物和征地项目的告知、公告工作。负责全县征地拆迁资金的预收、收取、管理、审核、使用、拨付。负责征地拆迁的成本结算,对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补偿标准、补偿费用进行审核认定。负责与被征收人依法签订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协议。代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征收、征用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着物的争议进行协调处理,受理、转办征地拆迁信访事项,并检查监督和落实信访事项的处理。

(二)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实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制订融安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依法组织实施融安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确需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对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房屋征收决定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负责对征收补偿费用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及附着物进行调查、认定;负责与被征收人签订国有房屋征收征收协议;负责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负责做好融安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各种数据的综合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为独立决算部门,现有编制9人,事业编9人,实有在职人员9人。抽调53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22936.61万元,支出总计22831.6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 18206.21 万元、18101.27 万元,分别增长384.88%、382.66%。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 22936.6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936.61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 2283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73万元,占 2.51%;项目支出22258.94万元,占 97.49%;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936.61万元、    22831.6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8206.21万元、18101.27万元,增长384.88%382.66%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572.7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2.51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82.32万元,下降57.73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572.73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2.13 万元,占 2.11 %;卫生健康支出3.85万元,占0.6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50.62万元,占96.14%; 住房保障(类)支出  6.13  万元,占 1.08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6.63万元,支出决算为57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91.2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其中:

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行政运行。

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75.56万元,支出决算为44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行政运行。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72.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 96.69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7.52万元,支出决算为 7.21万元,完成预算的 95.8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95.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1万元,完成预算的95.90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13万元,上升1.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都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 0.23万元,增加4.91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2.3万元,占 31.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1万元,占 68.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3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3 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的日常运行及维护 。2019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4.91 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考察及与征地有关的公务接待。2019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8 个、来宾702人次。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22363.88万元、22258.9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8988.53万元、18883.60万元,增长562.56%、559.46%。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9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    2225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00 %,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城乡社区支出;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61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78.21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340.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77.74 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 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 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表述举例: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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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

来源:融安县部门预决算组  发布日期:2020-09-01 09:40 

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2019 年度预算绩效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需直接组织实施项目的具体征地拆迁工作,协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整理农地转用、征收、征用土地的报批材料并进行审核、汇总,按规划和计划协调平衡及监督管理全县实施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着物和征地项目的告知、公告工作。负责全县征地拆迁资金的预收、收取、管理、审核、使用、拨付。负责征地拆迁的成本结算,对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补偿标准、补偿费用进行审核认定。负责与被征收人依法签订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协议。代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征收、征用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着物的争议进行协调处理,受理、转办征地拆迁信访事项,并检查监督和落实信访事项的处理。

(二)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实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制订融安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依法组织实施融安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确需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对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房屋征收决定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负责对征收补偿费用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及附着物进行调查、认定;负责与被征收人签订国有房屋征收征收协议;负责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负责做好融安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各种数据的综合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为独立决算部门,现有编制9人,事业编9人,实有在职人员9人。抽调53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22936.61万元,支出总计22831.6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 18206.21 万元、18101.27 万元,分别增长384.88%、382.66%。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 22936.6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936.61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 2283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73万元,占 2.51%;项目支出22258.94万元,占 97.49%;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936.61万元、    22831.6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8206.21万元、18101.27万元,增长384.88%382.66%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572.7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2.51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82.32万元,下降57.73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572.73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2.13 万元,占 2.11 %;卫生健康支出3.85万元,占0.6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50.62万元,占96.14%; 住房保障(类)支出  6.13  万元,占 1.08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6.63万元,支出决算为57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91.2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其中:

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行政运行。

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75.56万元,支出决算为44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行政运行。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72.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 96.69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7.52万元,支出决算为 7.21万元,完成预算的 95.8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95.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1万元,完成预算的95.90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13万元,上升1.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都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 0.23万元,增加4.91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2.3万元,占 31.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1万元,占 68.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3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3 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的日常运行及维护 。2019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4.91 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考察及与征地有关的公务接待。2019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8 个、来宾702人次。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22363.88万元、22258.9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8988.53万元、18883.60万元,增长562.56%、559.46%。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9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    2225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00 %,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城乡社区支出;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61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78.21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340.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77.74 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 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 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表述举例: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