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当前所在位置:

融安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融安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0-09-01 08:40    |  作者: 卢秋波


融安县司法局

2019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融安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2019 年度预算绩效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融安县司法局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能: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公证工作、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法治政府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和人员情况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在职人数

离休
人数

退休
人数

聘用人数

遗属
人数

融安县司法局

行政

43

41

0

0

24

2

融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参公

3

3

0

0

0

0

融安县司法局公证处

事业单位

3

1

0

0

0

0

合计


49

45

0

0

24

2

第二部分:融安县司法局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124.68万元,支出总计1124.6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303.78万元、328.58万元,分别增长27.01%、29.22%。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12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4.68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112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50万元,占78.47%;项目支出242.18万元,占21.5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24.68万元、1124.6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3.78万元、328.58万元,增长27.01 %、29.22%。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4.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8.58万元,增加29.2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4.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23.06万元,占82.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89.09万元,占7.92%;卫生健康支出64.07万元,占5.70%; 住房保障(类)支出48.46万元,占4.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5.57万元,支出决算为    112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没有预算数;二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县调处办、法制办并入县司法局,各项费用支出相对有所增加。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500.73万元,支出决算为67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县调处办、法制办并入县司法局,各项费用支出相对有所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没有预算数。

⒊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4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没有预算数。

⒋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年初预算数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没有预算数。

⒌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年初预算数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没有预算数。

⒍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事业运行。年初预算数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处原工作人员8月调出,9月无人,10月调入1人,支出比原有工作人员少。

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16.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各项支出费用减少。

⒏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66.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员调出,支出减少。

⒐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数为44.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县调处办、法制办并入县司法局,各项费用支出相对有所增加。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10.86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96万元,支出决算为7.07万元,完成预算的4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完成预算的5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28.33%。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56  万元,下降44.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74万元,下降4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8万元,上升26.8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行使用公务用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调处办和法制办合并至司法局后,增加了调处和法制工作内容,相对应的业务检查接待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22万元,占8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5万元,占12.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和保险支出。2019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 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工作检查及刑满释放人员送回的接待费。2019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个、来宾50人次。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预算资金3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显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按照各项指标完成了工作,自我评价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86万元,比2018年增加13.71万元,增长12.37%,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县调处办、法制办并入县司法局,各项相关支出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

融安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融安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9-01 08:40  作者:卢秋波


融安县司法局

2019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融安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2019 年度预算绩效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融安县司法局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能: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公证工作、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法治政府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和人员情况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在职人数

离休
人数

退休
人数

聘用人数

遗属
人数

融安县司法局

行政

43

41

0

0

24

2

融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参公

3

3

0

0

0

0

融安县司法局公证处

事业单位

3

1

0

0

0

0

合计


49

45

0

0

24

2

第二部分:融安县司法局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124.68万元,支出总计1124.6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303.78万元、328.58万元,分别增长27.01%、29.22%。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12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4.68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112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50万元,占78.47%;项目支出242.18万元,占21.5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24.68万元、1124.6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3.78万元、328.58万元,增长27.01 %、29.22%。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4.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8.58万元,增加29.2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4.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23.06万元,占82.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89.09万元,占7.92%;卫生健康支出64.07万元,占5.70%; 住房保障(类)支出48.46万元,占4.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5.57万元,支出决算为    112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没有预算数;二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县调处办、法制办并入县司法局,各项费用支出相对有所增加。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500.73万元,支出决算为67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县调处办、法制办并入县司法局,各项费用支出相对有所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没有预算数。

⒊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4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没有预算数。

⒋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年初预算数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没有预算数。

⒌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年初预算数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没有预算数。

⒍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事业运行。年初预算数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处原工作人员8月调出,9月无人,10月调入1人,支出比原有工作人员少。

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16.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各项支出费用减少。

⒏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66.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员调出,支出减少。

⒐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数为44.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县调处办、法制办并入县司法局,各项费用支出相对有所增加。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10.86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96万元,支出决算为7.07万元,完成预算的4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完成预算的5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28.33%。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56  万元,下降44.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74万元,下降4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8万元,上升26.8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行使用公务用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调处办和法制办合并至司法局后,增加了调处和法制工作内容,相对应的业务检查接待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22万元,占8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5万元,占12.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和保险支出。2019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 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工作检查及刑满释放人员送回的接待费。2019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个、来宾50人次。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预算资金3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显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按照各项指标完成了工作,自我评价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86万元,比2018年增加13.71万元,增长12.37%,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县调处办、法制办并入县司法局,各项相关支出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