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
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2 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需直接组织实施项目的具体征地拆迁工作,协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整理农地转用、征收、征用土地的报批材料并进行审核、汇总,按规划和计划协调平衡及监督管理全县实施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着物和征地项目的告知、公告工作。负责全县征地拆迁资金的预收、收取、管理、审核、使用、拨付。负责征地拆迁的成本结算,对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补偿标准、补偿费用进行审核认定。负责与被征收人依法签订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协议。代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征收、征用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着物的争议进行协调处理,受理、转办征地拆迁信访事项,并检查监督和落实信访事项的处理。
(二)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实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制订融安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依法组织实施融安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确需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对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房屋征收决定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负责对征收补偿费用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及附着物进行调查、认定;负责与被征收人签订国有房屋征收征收协议;负责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负责做好融安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各种数据的综合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为独立决算部门,现有编制13人,事业编13人,实有在职人员13人。抽调65人,退休人员2人。
一、主要职能
二、(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乡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思想,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表决定和命令。
(4)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展,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2045.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923.29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923.21万元,下降5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42.3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24.76万元,下降33.98 %,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基本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1.3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了1968.05万元,下降56.56。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 0万元。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 122.0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99万元,增长9.89%。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2045.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23.29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912.21万元,下降49.8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4万元:主要用于中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退休人员生活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13万元,增长35.11 %,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22年5月从林业局调入4位工作人员,费用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6.4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86万元,增长79.44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22年5月从林业局调入4位工作人员,费用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667.07万元:主要用于S208项目、大良河南板厂、北府棚改河西体育公园安置费等项目征地款。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800.33万元,下降51.92%,主要原因是2021财政资金紧张。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1.28万元,主要用于中心行政运行经费及国土资源事业运行,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20.78万元,下降35.31%,主要原因是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年中调整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压减基本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8.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89万元,增长11.37%,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及机构改革,2022年5月从林业局调入4位工作人员。
6.结余分配0 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 122.0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6.79万元,支出决算为 24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0%,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25.74万元,下降34.16%。其中:基本支出109.97万元,项目支出132.3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年初预算为1.98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发放物业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10.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22年5月从林业局调入4位工作人员,费用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5.06万元,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缴费基数下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22年5月从林业局调入4位工作人员,费用增加。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00101,年初预算为0万,支出决算为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征地项目增多,抽调人员增多,所以费用增加。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200150,年初预算为177.02万,支出决算为20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征地项目增多,抽调人员增多,所以费用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7.59万元,支出决算为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22年5月从林业局调入4位工作人员,费用增加。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9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7.98万元,年初预算9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年初预算为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 %。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0.49万元,年初预算为1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7%。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151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13%,2021年决算数3467.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956.07万元,下降56.41%。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11.3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120801。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S208项目、G357项已征收3年多,但未支付农户土地补偿款,本年度多增加支付两条路征地补偿费用。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预算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2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平均每辆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支出,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2.86%。组织对2022年度征地补偿款项706万、征地补偿项目44万、征地补偿费用250万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9%。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我中心实际入手,进行深刻剖析,形成职责清晰、工作量化、动态管理、实绩公开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绩效考核内容的科学性。组建绩效监控小组,绩效监控小组承担整个项目绩效监控过程,包括确定绩效监控的目的、确定绩效监控的评价指标体系、阶段考核时间等多方面内容。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征地拆迁农户对象满意度95%,政府社会服务能力提升明显。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706万元。选择一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公开,我单位最主要的一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征地补偿款 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706万元,执行数706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2022年度财力紧缺,预算执行下达不足。导致成本指标部分到达预期指标并且有一定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2022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二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