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党员教育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
融安县党员教育中心
2022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党员教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党员教育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党员教育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党员教育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开展党员教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引导党员做到忠诚于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信仰、忠诚于党的宗旨、忠诚于党的组织、忠诚于党的事业,保持忠诚之心、铸牢忠诚之魂、实践忠诚之行。
(三)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坚持联系实际、继承创新,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7项基本任务。
(五)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采取集中培训、理论宣讲、组织生活、在线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推动党员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融安县党员教育中心是中共融安县委组织部的二层机构,单位性质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编制7名,在编人员5名。
第二部分:组织部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党员教育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党员教育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78.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91万元,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9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独立核算单位,无上下年对比。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
4.事业收入 0 万元。
5.其他收入 0 万元。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78.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8.9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事业运行。2022年独立核算单位,无上下年对比。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职业年金支出。2022年独立核算单位,无上下年对比。
3.卫生健康支出3.4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纳。2022年独立核算单位,无上下年对比。
4.住房保障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2022年独立核算单位,无上下年对比。
5.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71万元,支出决算为7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3201。年初预算为31.82万元,支出决算为2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费用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3202。年初预算为30.96万元,支出决算为4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费用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3250。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安排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4.81万元,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人员变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人员变动。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2.34万元,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人员变动。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年初预算为0.99万元,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人员变动。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9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安排,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未完成资金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022年独立核算单位,无上下年对比。主要用于开展上级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数12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12 万元,完成年数预算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部分机关服务经费未有资金支出。2022年独立核算单位,无上下年对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部分完成项目设定的预期目标,主要原因是资金不到位,因此并未完全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58.37万元,完成资金支付30.96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将党员教育系列活动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30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90 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