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融安县 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负责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不按批准的规划许可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对违反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负责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负责城市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燃气及供水公用设施、违反施工现场围栏管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负责环境保护方面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焚烧有毒有害、产生烟尘物质以及未采取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居民小区及店面以外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负责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监督管理部门,对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2)完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县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5人,编内在职12人,其中:行政在职0人,全额事业(参公)在职11人,工勤编制1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其他人员(聘请协管人员)54人。
第二部分: 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355.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5.68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未做独立决算,因此无可比性。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5.6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55.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未做独立决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7.上年无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355.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5.68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55.67万元,增长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保缴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7.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部门为二层单位,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
2.卫生健康支出11.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部门为二层单位,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
3.城乡社区支出317.24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开展业务经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17.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部门为二层单位,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
4.住房保障支出9.6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缴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部门为二层单位,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
5.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8.81万元,支出决算为35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7%,本部门2021年度无决算数,因此无可比性。其中:基本支出266.67万元,项目支出89.0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3.72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10.28万元,支出决算为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5.14万元,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5.01万元,支出决算为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年初预算为4.95万元,支出决算为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经费。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20102。年初预算为66.92万元,支出决算为7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上年经费。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120104。年初预算为225.1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城管执法业务工作需要。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7.71万元,支出决算为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缴上年经费。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6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5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8%。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7%。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0.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二层单位,2021年度未做独立决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比上年增加0.43万元,原因是本部门为二层单位,2021年度未做独立决算。主要用于开展城管执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6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66万元,完成年数预算36.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付经费。比2021年决算数增加9.97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二层单位,2021年度未做独立决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1 辆;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违章占道拖车;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全覆盖,项目支出数量6个,自评数量6个。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44.73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单位: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自评得分 |
自评等级 |
主要扣分原因分析 |
1 |
2020年第二季度“*********” |
15000 |
0 |
0 |
0 |
四等 |
已完成工作并向财政请款,财政未拨付 |
2 |
2019年至2021年购买 |
260000 |
0 |
0 |
0 |
四等 |
已完成工作并向财政请款,财政未拨付 |
3 |
城管大队车辆维修及保养经费 |
80000 |
49750 |
62.19 |
91.22 |
一等 |
财力不足未全额拨付 |
4 |
意外伤害险 |
9170 |
9170 |
100 |
100 |
一等 |
|
5 |
2021年长安广场值班室门锁购置费 |
3200 |
0 |
0 |
80 |
二等 |
已完成工作并向财政请款,财政未拨付 |
6 |
2021年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经费 |
80000 |
0 |
0 |
80 |
二等 |
已完成工作并向财政请款,财政未拨付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