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
融安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协调全县旅游业发展,参与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县旅游工作。
(二)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落实旅游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加快旅游产业发展。
(三)参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智慧旅游、旅游集散(咨询)中心的建设与维护,指导旅游导识指示标识设置及维护。
(四)配合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五)参与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
(六)参与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旅游商品及纪念品研发等工作。
(七)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八)制订开拓旅游客源市场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配合落实旅游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
(十)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组织全县旅游行业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二)分配使用旅游发展资金,分析全县旅游经济运行,为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提供相关资料。
(十三)协调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融安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设主任1名,不定机构级别。
第二部分:融安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4.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4.58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2023年经费开始独立核算。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4.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4.5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2023年经费开始独立核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万元:主要用于社保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2023年经费开始独立核算。
3.卫生健康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社保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2023年经费开始独立核算。
4.住房保障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2023年经费开始独立核算。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70101。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新成立单位,调整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2070103。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新成立单位,调整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新成立单位,调整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新成立单位,调整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新成立单位,调整经费。
6.保障住房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新成立单位,调整经费。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该单位2023年经费开始独立核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全域旅游、文化执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3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该单位2023年经费开始独立核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