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中国共产党融安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部门决算
融安县中国共产党融安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融安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融安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融安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融安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有关决议、决定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与柳州市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组的日常联络,承担上级巡察工作的协调配合、服务保障、整改落实、信息处理等工作;
(三)向柳州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四)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五)承担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六)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七)配合县纪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八)办理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融安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1个办公室和4个巡察组,分别是:办公室、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融安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融安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融安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89.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9.7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1.38万元,增长37.1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7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1.38万元,增长37.14%,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89.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9.7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9.74万元,增长37.1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0.24万元,增长69.58%,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423.73万元:主要用于:1.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9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下调。
3.卫生健康支出11.81万元:主要用于:1.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4万元,下降14.73%,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下调。
4.住房保障支出10.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84万元,下降27.0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下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7.43万元,支出决算为18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0%,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1.38万元,增长37.14%。其中:基本支出179.74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1101,年初预算为144.05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能省则省,缩减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1102,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1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6.91万元,支出决算为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6.29万元,支出决算为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年初预算为5.53万元,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10.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7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4%。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因单位名下无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36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83万元,完成年数预算79.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8.75万元,增长38.60%,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全覆盖,项目支出数量1个、自评数量1个、自评工作按县财政局融财预[2023]4号文件要求执行。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巡察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当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得分 | 自评结论 |
巡察工作经费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 | 100 | 一等 |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