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当前所在位置:

融安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

来源: 融安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4-08-13 17:15   

融安县司法局

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对县政府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县政府批准的县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

(四)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由3个单位构成:融安县司法局、融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公证处

第二部分:融安县司法局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42.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142.6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9.87万元,增长33.9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2.6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9.87万元,增长33.9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工资调整,各项基本支出相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

4.事业收入 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42.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142.6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9.87万元,增长33.9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898.01万元:主要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5.09万元,增长44.1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0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类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23万元,增长17.94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增加,支出相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63.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后,单位基本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上一年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7.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18万元,下降11.43 %,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资金紧缺,当年缴费未能得到及时支付,支出数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14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9%,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9.87万元,增长33.99%。其中:基本支出831.98万元,项目支出310.6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40601。 年初预算为649.76万元,支出决算为8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发放2022年绩效奖励,支出数据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40602。年初预算为48.12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未得到支付。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40650。 年初预算为18.83万元,支出决算为1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公证处两人都是驻村工作队员,部分公用经费未支付。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4069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无年初预算,以当年实际支出数为决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30.14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公务员退休医疗补助实缴费金额比预算数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    59.76万元,支出决算为7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支付上年未支付养老保险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29.89万元,支出决算为3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支付上年未支付职业年金。

8.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99。年初预算数为0.31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5%。预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支付上年未支付聘用人员养老保险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28.21万元,支出决算为3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支付上年未支付医疗保险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0.94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由于财政资金紧缺当年有部分应支事业单位医疗未得到及时支付。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年初预算为34.08万元,支出决算为2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基数调整,应缴费金额减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44.82万元,支出决算为4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调整缴纳基数,缴纳数相应增加。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1.9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1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0%。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4%。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2%,比上年增加0.8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区司法厅工作要求,刑满释放人员需原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接回,因此车辆使用率增加,各项费用相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7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比上年增加1.73万元,原因是按区司法厅工作要求,刑满释放人员需原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接回,因此车辆使用率增加,各项费用相应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3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平均每辆公务用车0.75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97%, 比上年减少0.68万元,原因是财政资金紧缺,部分接待费未能在当年核销。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法治督查、“三跨案件”调处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54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48万元,完成年数预算72.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办公支出。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20.1万元,增长31.17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支出增加。

(二)本部门2023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0.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8万元,完成年数预算3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融安县公证处两名工作人员都是驻村工作队员,各项日常支出相对减少。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0.76万元,增长633.33 %,主要原因是支付聘请人员保洁员日常岗位工资,支出相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部分良好。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33.12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为0%,自评得分为8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部分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财政资金紧缺,工作已开展,但是补贴并未能按时发放,影响工作人员积极性。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为0%,自评得分为72.25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部分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返聘人员基本工资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3.12万元,执行数2.86万元,执行率91.67%,自评得分为95.17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

融安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

来源:融安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8-13 17:15 

融安县司法局

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对县政府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县政府批准的县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

(四)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由3个单位构成:融安县司法局、融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公证处

第二部分:融安县司法局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42.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142.6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9.87万元,增长33.9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2.6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9.87万元,增长33.9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工资调整,各项基本支出相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

4.事业收入 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42.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142.6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9.87万元,增长33.9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898.01万元:主要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5.09万元,增长44.1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0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类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23万元,增长17.94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增加,支出相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63.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后,单位基本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上一年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7.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18万元,下降11.43 %,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资金紧缺,当年缴费未能得到及时支付,支出数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14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9%,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9.87万元,增长33.99%。其中:基本支出831.98万元,项目支出310.6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40601。 年初预算为649.76万元,支出决算为8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发放2022年绩效奖励,支出数据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40602。年初预算为48.12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未得到支付。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40650。 年初预算为18.83万元,支出决算为1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公证处两人都是驻村工作队员,部分公用经费未支付。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4069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无年初预算,以当年实际支出数为决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30.14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公务员退休医疗补助实缴费金额比预算数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    59.76万元,支出决算为7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支付上年未支付养老保险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29.89万元,支出决算为3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支付上年未支付职业年金。

8.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99。年初预算数为0.31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5%。预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支付上年未支付聘用人员养老保险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28.21万元,支出决算为3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支付上年未支付医疗保险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0.94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由于财政资金紧缺当年有部分应支事业单位医疗未得到及时支付。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年初预算为34.08万元,支出决算为2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基数调整,应缴费金额减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44.82万元,支出决算为4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调整缴纳基数,缴纳数相应增加。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1.9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1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0%。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4%。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2%,比上年增加0.8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区司法厅工作要求,刑满释放人员需原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接回,因此车辆使用率增加,各项费用相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7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比上年增加1.73万元,原因是按区司法厅工作要求,刑满释放人员需原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接回,因此车辆使用率增加,各项费用相应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3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平均每辆公务用车0.75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97%, 比上年减少0.68万元,原因是财政资金紧缺,部分接待费未能在当年核销。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法治督查、“三跨案件”调处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54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48万元,完成年数预算72.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办公支出。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20.1万元,增长31.17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支出增加。

(二)本部门2023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0.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8万元,完成年数预算3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融安县公证处两名工作人员都是驻村工作队员,各项日常支出相对减少。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0.76万元,增长633.33 %,主要原因是支付聘请人员保洁员日常岗位工资,支出相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部分良好。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33.12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为0%,自评得分为8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部分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财政资金紧缺,工作已开展,但是补贴并未能按时发放,影响工作人员积极性。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为0%,自评得分为72.25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部分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返聘人员基本工资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3.12万元,执行数2.86万元,执行率91.67%,自评得分为95.17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