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红十字会 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融安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融安县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融安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融安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研究拟定全县红十字会的总体规划,在柳州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制定本县红十字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的宗旨、性质和任务,指导全县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会员单位)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和开展各项红十字工作。组织、指导红十字志愿者和红十字社团组织、红十字会会员等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四)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五)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发展与红十字会宗旨相符合的卫生和社会福利事业。
(六)以爱国主义、人道主义教育为中心,组织开展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七)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有关国家及地区的民间交往,增进人道领域的技术合作交流和友好往来。
(八)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柳州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分别是融安县红十字会
单位内设1个科室,分别为:红十字会。
第二部分:融安县红十字会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红十字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红十字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42.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3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13万元,增长68.0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13万元,增长68.03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2年度融安县综合绩效奖励性补贴、2023年公务员基础绩效奖。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42.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2.3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13万元,增长68.0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4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缴纳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单位部分。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75 万元,增长80.9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2年度融安县综合绩效奖励性补贴、2023年公务员基础绩效奖。
2.卫生健康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11 万元,增长4.8 %,主要原因是基数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26 万元,增长11.35 %,主要原因是基数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49万元,支出决算为4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9%,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13万元,增长68.03 %。其中:基本支出 42.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 年初预算为 1.98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2.58万元,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 年初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81601。 年初预算为26.75万元,支出决算为3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2年度融安县综合绩效奖励性补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年初预算为1.69万元,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7%。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1.94万元,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增加。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3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5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5%。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资本性支出1.3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64万元,完成年数预算66.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节约开支。比2022年决算数减少0.1 万元,降低7.4 %,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