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拟定本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规定和工作制度。
(二)依法保护本县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三)协助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依法监督检查本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情况,协助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行为。
(四)协助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五)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承担全县机关、
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六)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工作,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二部分:融安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47.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6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39万元,增长47.6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6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39万元,增长47.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收入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47.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7.6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39万元,增长47.6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03万元,增长62.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13.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0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67万元,增长28.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7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经费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55万元,支出决算为4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1%,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39万元,增长47.68%。其中:基本支出47.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3101。年初预算为38.51万元,支出决算为3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3102。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为0的原因是项目未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3.71万元,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4%。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1.81万元,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8%。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年初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3%。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2.78万元,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6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0%。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1%,比上年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使用“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1%, 比上年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使用“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9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个项目:“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项目涉及资金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62%。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2.50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该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2.50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为0,自评得分为8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一般,基本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未得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加强对预算绩效项目资金的测算,及时跟进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