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融安县委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建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共融安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建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共融安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建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共融安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建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融安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建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宣传和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党委和本委的决议,充分发挥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
2. 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3. 对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指导党支部建立健全党的各项组织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 抓好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审批和发展新党员、党中的转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党费的收缴以及党(总)支部的换届工作,完成县委和组织部门下达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
5. 抓好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广大党员遵纪守法,负责对一般党员的违纪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进行处理。
6. 完成县委和政府分配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融安县委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建中心
第二部分:中共融安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建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中共融安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建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中共融安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建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7.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5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93万元,增长165.1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93万元,增长165.11 %,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项目支出、年内人员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其他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7.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5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93万元,增长165.1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22万元,增长213.9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增加、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94万元,增长74.6 %,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71.43%,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74.60 %,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人员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2万元,支出决算为1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06%,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93万元,增长165.11 %。其中:基本支出17.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3150。年初预算为7.96万元,支出决算为1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人员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0.43万元,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0.42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0.64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人员增加。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5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原因是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开展清廉机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4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3.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57万元,完成年数预算169.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增加。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9.22 万元,增长213.92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