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审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融安县审计局
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审计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融安县审计局是隶属于融安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有关财政经济规范性文件;拟定融安县审计政策和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
1.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及监督检查。
3.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属国有企业、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8.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根据自治区审计厅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九)对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的建设进行程序性稽查,及对建设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和主要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十)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检查企业的经营、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县审计局内设2个机构: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股。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信访、接待、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检查各股(室)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及人员管理、工资福利;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财政金融审计股
草拟县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县金库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的审计监督;负责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负责自治区审计厅授权对中央、自治区驻融安县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地方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根据自治区审计厅授权对国际金融、联合国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捐赠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审计与县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属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人民法院机关、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社会福利、救济、救灾、扶贫开发、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规定,对县属重点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组织对县国有施工企业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监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规定,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进行审计,对外提交审计公证报告;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组织县委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综合分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汇总起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综合审计报告。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总上报审计结果;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二层机构1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单位职能:1.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公共工程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以及有关规划、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对建设项目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在绩效审计等其他审计事项中承担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融安县审计局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 243.60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43.60 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85.74 万元,增长54.31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43.60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85.74 万元,增长54.31 %,主要原因是补发2022年奖励性绩效,社保和公积金基数调整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
4.事业收入 0.00 万元。
5.其他收入 0.00 万元。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00 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 243.60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43.60 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85.74 万元,增长54.3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7.45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审计事务和事业运行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8.94 万元,增长72.75 %,主要原因是补发2022年奖励性绩效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53 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99万元,增长15.62 %,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 14.95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9 万元,增长11.07 %,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 11.66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1 万元,增长12.66 %,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5.结余分配 0.00 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88.11 万元,支出决算为 243.6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9.5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5.74 万元,增长54.31 %。其中:基本支出 150.51 万元,项目支出 93.08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0801。 年初预算为 125.8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1.8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4.55 %。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010804。 年初预算为 13 万元,支出决算为 3.9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0.31 %。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0806。 年初预算为 3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0850。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5 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2010899。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4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 6.94 万元,支出决算为 6.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3.66 %。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 11.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3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1.11 %。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 5.85 万元,支出决算为 7.6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1.45 %。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 5.7 万元,支出决算为 7.6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4.01 %。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年初预算为 7.31 万元,支出决算为 7.3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 8.7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2.8 %。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50.51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125.91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5.31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28 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资本性支出 0.00 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0.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12 %,比上年减少 0.02 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39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28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5.31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8.39 万元,完成年数预算 64.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有两名人员退休。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 5.87 万元,增长62.18 %,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的办公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93.08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行政(参公)单位奖励性补贴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9万元,执行数9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90 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