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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决算

来源: 融安县政法委管理组  |   发布日期: 2024-08-21 16:57   

   

第一部分:融安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融安县委政法委员会是主管政法工作的县委组成部门。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县委政府加强政法、综治和维稳工作的参谋和助手。融安县政法委现有编制数17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人编制1名,事业编制5人。退休干部8人。内设综合办公室、政工科。

第二部分:融安县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5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6.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303.23万元增加53.67万元,增长15.0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303.23万元增加53.67万元,增长15.03 %,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奖金)增加。2023年1月预发在职人员2022年度奖励性补贴5000元/人共计90000元,2023年9月发放2022年度综合绩效奖励718266元,补发公务员2023年1-6月基础性绩效工资159431元,2022年承担柳州市综合绩效考评指标浮动奖励21000元及正常晋级晋档增资和相应增加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4.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5.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7.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5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56.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303.23万元增加53.67万元,增长15.03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经费257.8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96.05万元增加61.83万元,增长23 %,主要原因是发放绩效奖励金。2023年1月预发在职人员2022年度奖励性补贴5000元/人,2023年9月发放2022年度综合绩效奖励,补发公务员2023年1-6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业务工作项目支出)8.45万元,主要是国家司法救助县级配套工作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11.38万元减少2.93万元,减少25.7 %,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付除国家司法救助外所有政法各项目经费款项。

2.公共安全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拨付的国家司法救助款,较2022年度决算数21万元减少8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的国家司法救助款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在职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42.18减少2.17万元,减少5.4 %,主要原因是4-5月单位调出2人,缴费支出略有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21.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2年度决算数22.71万元减少1.28 万元,减少5.9%,主要原因是4-5月单位调出2人,缴费支出略有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16.13 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21.27 万元决算数减少5.14万元,下降31.8 %,主要原因是单位4-5月有2名干部调出,扣缴公积金相应减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09.61万元,支出决算为3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3 %,较2022年度决算数303.23万元增加53.67万元,增长15.03%。其中:基本支出335.45万元,项目支出21.4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3101。 年初预算为217.13万元,支出决算为25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县委政法委在职人员的正常晋级晋档、职级晋升工资及奖金增加。财政更正预算由原来的政法单位改为综合管理机关人头经费人均8000元增加到10200元。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3102。年初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经费只拨了8.45万元用于县级配套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其余项目经费113.55元未及时拨付到位。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项)2049902。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国家司法救助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4.96万元,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0月行政单位人员林方可退休,因此相应的退休待遇略有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22.71万元,支出决算为2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4-5月调出2人,因此略有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11.35   万元,支出决算为1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增资人,工资基数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略有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1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8%。根据医保缴费通知单缴费。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17.03万元,支出决算为1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4-5月调出2人,因此住房公积金略有减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4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0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51.13万元12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7.24万元64.68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23万元的107.19 %。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减(减少)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2023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平均每辆公务用车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47万元,完成年数预算81.4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困难,没有及时拨付机关运行经费。比2022年决算数21.03增加3.06 万元,增长12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及晋升薪级工资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30个项目资金4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8.79%。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3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592.5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国家司法救助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0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数13万元,执行数13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委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6.88 分,自评结果为一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圆满完成春节、国庆、东盟博览会、全国两会等重要节庆和各级重要会议召开期间维稳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风险隐患,目前融安县无政治安全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发生,无进京非正常上访。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按时拨付,造成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无法顺利完成,预算执行率低;二是经费拨付不到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按时拨入经费正常开展各项宣传工作;三是建议财政部门按时拨付项目资金,推进我委职能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公开10表2023年度预算项目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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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融安县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决算

来源:融安县政法委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4-08-21 16:57 

   

第一部分:融安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融安县委政法委员会是主管政法工作的县委组成部门。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县委政府加强政法、综治和维稳工作的参谋和助手。融安县政法委现有编制数17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人编制1名,事业编制5人。退休干部8人。内设综合办公室、政工科。

第二部分:融安县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5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6.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303.23万元增加53.67万元,增长15.0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303.23万元增加53.67万元,增长15.03 %,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奖金)增加。2023年1月预发在职人员2022年度奖励性补贴5000元/人共计90000元,2023年9月发放2022年度综合绩效奖励718266元,补发公务员2023年1-6月基础性绩效工资159431元,2022年承担柳州市综合绩效考评指标浮动奖励21000元及正常晋级晋档增资和相应增加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4.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5.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7.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5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56.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303.23万元增加53.67万元,增长15.03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经费257.8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96.05万元增加61.83万元,增长23 %,主要原因是发放绩效奖励金。2023年1月预发在职人员2022年度奖励性补贴5000元/人,2023年9月发放2022年度综合绩效奖励,补发公务员2023年1-6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业务工作项目支出)8.45万元,主要是国家司法救助县级配套工作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11.38万元减少2.93万元,减少25.7 %,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付除国家司法救助外所有政法各项目经费款项。

2.公共安全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拨付的国家司法救助款,较2022年度决算数21万元减少8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的国家司法救助款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在职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42.18减少2.17万元,减少5.4 %,主要原因是4-5月单位调出2人,缴费支出略有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21.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2年度决算数22.71万元减少1.28 万元,减少5.9%,主要原因是4-5月单位调出2人,缴费支出略有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16.13 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21.27 万元决算数减少5.14万元,下降31.8 %,主要原因是单位4-5月有2名干部调出,扣缴公积金相应减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09.61万元,支出决算为3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3 %,较2022年度决算数303.23万元增加53.67万元,增长15.03%。其中:基本支出335.45万元,项目支出21.4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3101。 年初预算为217.13万元,支出决算为25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县委政法委在职人员的正常晋级晋档、职级晋升工资及奖金增加。财政更正预算由原来的政法单位改为综合管理机关人头经费人均8000元增加到10200元。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3102。年初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经费只拨了8.45万元用于县级配套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其余项目经费113.55元未及时拨付到位。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项)2049902。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国家司法救助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4.96万元,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0月行政单位人员林方可退休,因此相应的退休待遇略有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22.71万元,支出决算为2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4-5月调出2人,因此略有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11.35   万元,支出决算为1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增资人,工资基数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略有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1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8%。根据医保缴费通知单缴费。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17.03万元,支出决算为1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4-5月调出2人,因此住房公积金略有减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4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0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51.13万元12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7.24万元64.68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23万元的107.19 %。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减(减少)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2023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平均每辆公务用车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47万元,完成年数预算81.4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困难,没有及时拨付机关运行经费。比2022年决算数21.03增加3.06 万元,增长12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及晋升薪级工资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30个项目资金4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8.79%。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3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592.5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国家司法救助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0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数13万元,执行数13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委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6.88 分,自评结果为一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圆满完成春节、国庆、东盟博览会、全国两会等重要节庆和各级重要会议召开期间维稳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风险隐患,目前融安县无政治安全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发生,无进京非正常上访。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按时拨付,造成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无法顺利完成,预算执行率低;二是经费拨付不到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按时拨入经费正常开展各项宣传工作;三是建议财政部门按时拨付项目资金,推进我委职能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公开10表2023年度预算项目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