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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

来源: 融安县政法委管理组  |   发布日期: 2024-08-21 17:07   

   

第一部分: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平安建设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向上级综治组织和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

(二)掌握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安全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开展平安建设专项督导考评。

(三)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解决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防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

(四)组织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及多元化解工作,调解跨地区矛盾纠纷;指定牵头单位调解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依照首问责任制受理的矛盾纠纷,确定相应的责任单位予以调解。

(五)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和工作平台的建设、运行、数据录入、监测等相关技术性工作,对辖区内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投诉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六)协调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对网格内报送的隐患、矛盾及不稳定因素及时会商研判并有效处置;对本级无法处置的重大矛盾隐患,及时报上级综治中心。建立健全网格员绩效考核制度、网格员纪律作风管理制度等,对纳入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

(七)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法治建设成果,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弘扬正能量。

(八)组织开展各类平安创建活动。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指导促进各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平安融安建设、法治融安建设。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内设二个股室,综合股和业务股。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编内在职5人,其中:全额事业在职5人。全额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0名。编内在职5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50.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7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33万增加17.72万元,增长34.9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7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72万元,增长34.93 %,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奖金)增加。2023年1月预发在职人员2022年度奖励性补贴5000元/人,2023年9月发放2022年度综合绩效奖励,2022年承担柳州市综合绩效考评指标浮动奖励及正常晋升薪级增资和相应增加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4.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5.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7.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50.7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50.7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33万元增加17.72万元,增长34.9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经费38.8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22.65万元增加16.18万元,增长41.66 %,主要原因是发放绩效奖励金。2023年1月预发在职人员2022年度奖励性补贴5000元/人,2023年9月发放2022年度综合绩效奖励,2023年新调入1人的工资及奖金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业务工作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付综治中心项目经费款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5.65增加1.07万元,增长15.92 %,主要原因是综治中心调入1人,工资及奖金增加,缴费基数增大,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1.57万元增加0.39 万元,增长19.89%,主要原因是综治中心新调入1人,工资及奖金增加,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大,缴费支出略有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21 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3.13万元决算数增加0.08 万元,增加2.4 %,主要原因是综治中心新调入1人,扣缴公积金相应增加。

5. 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6.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2.47万元,支出决算为5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9%,较2022年度决算数33万元增加17.72万元,增长34.93%。其中:基本支出50.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运行(项)2013150。 年初预算为42.18万元,支出决算为3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新考录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及奖金有所增加;因财政紧张,9月收回办公经费没有再下拨,因此决算数略小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4.48万元,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2.24  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2.22万元,支出决算为1.9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8 %。根据医保缴费通知单缴费。决算数略少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3.36万元,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3%。根据公积金缴费通知单缴费。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7.91万元96.5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由于伙食补助费未拨付,因此支出数略少于年初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56万元67.68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由于办公费、差旅费、福利费等未拨付,因此支出数少于年初预算。

(三)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减(减少)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2023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平均每辆公务用车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数预算0%,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机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1个项目资金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5.77%。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8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社会治安防控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为0%,自评得分为8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部分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按时拨付,造成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无法顺利完成,预算执行率低;二是经费拨付不到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按时拨入经费正常开展各项宣传工作;三是建议财政部门按时拨付项目资金,推进我委职能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公开10表2023年度预算项目社会治安防控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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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

来源:融安县政法委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4-08-21 17:07 

   

第一部分: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平安建设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向上级综治组织和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

(二)掌握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安全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开展平安建设专项督导考评。

(三)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解决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防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

(四)组织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及多元化解工作,调解跨地区矛盾纠纷;指定牵头单位调解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依照首问责任制受理的矛盾纠纷,确定相应的责任单位予以调解。

(五)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和工作平台的建设、运行、数据录入、监测等相关技术性工作,对辖区内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投诉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六)协调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对网格内报送的隐患、矛盾及不稳定因素及时会商研判并有效处置;对本级无法处置的重大矛盾隐患,及时报上级综治中心。建立健全网格员绩效考核制度、网格员纪律作风管理制度等,对纳入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

(七)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法治建设成果,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弘扬正能量。

(八)组织开展各类平安创建活动。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指导促进各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平安融安建设、法治融安建设。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内设二个股室,综合股和业务股。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编内在职5人,其中:全额事业在职5人。全额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0名。编内在职5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50.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7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33万增加17.72万元,增长34.9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7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72万元,增长34.93 %,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奖金)增加。2023年1月预发在职人员2022年度奖励性补贴5000元/人,2023年9月发放2022年度综合绩效奖励,2022年承担柳州市综合绩效考评指标浮动奖励及正常晋升薪级增资和相应增加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4.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5.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7.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50.7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50.7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33万元增加17.72万元,增长34.9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经费38.8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22.65万元增加16.18万元,增长41.66 %,主要原因是发放绩效奖励金。2023年1月预发在职人员2022年度奖励性补贴5000元/人,2023年9月发放2022年度综合绩效奖励,2023年新调入1人的工资及奖金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业务工作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付综治中心项目经费款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5.65增加1.07万元,增长15.92 %,主要原因是综治中心调入1人,工资及奖金增加,缴费基数增大,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1.57万元增加0.39 万元,增长19.89%,主要原因是综治中心新调入1人,工资及奖金增加,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大,缴费支出略有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21 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3.13万元决算数增加0.08 万元,增加2.4 %,主要原因是综治中心新调入1人,扣缴公积金相应增加。

5. 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6.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2.47万元,支出决算为5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9%,较2022年度决算数33万元增加17.72万元,增长34.93%。其中:基本支出50.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运行(项)2013150。 年初预算为42.18万元,支出决算为3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融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新考录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及奖金有所增加;因财政紧张,9月收回办公经费没有再下拨,因此决算数略小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4.48万元,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2.24  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2.22万元,支出决算为1.9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8 %。根据医保缴费通知单缴费。决算数略少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3.36万元,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3%。根据公积金缴费通知单缴费。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7.91万元96.5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由于伙食补助费未拨付,因此支出数略少于年初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56万元67.68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由于办公费、差旅费、福利费等未拨付,因此支出数少于年初预算。

(三)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减(减少)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2023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平均每辆公务用车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数预算0%,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机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1个项目资金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5.77%。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8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社会治安防控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为0%,自评得分为8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部分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按时拨付,造成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无法顺利完成,预算执行率低;二是经费拨付不到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按时拨入经费正常开展各项宣传工作;三是建议财政部门按时拨付项目资金,推进我委职能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公开10表2023年度预算项目社会治安防控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