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融安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管理全县范围内的公安工作。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5.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依法管理。
6.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7.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消防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12.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
13.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4.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5.负责全县公安后勤保障。
16.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任用干部。
17.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共设13个乡镇派出所,分别为河东所、长安所、大坡所、浮石所、东起所、泗顶所、沙子所、桥板所、大良所、潭头所、板榄所、大将所、雅瑶所;局机关设置有指挥中心、政治工作室、情报中心、刑侦大队、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纪检督察室、警务保障室、巡警大队、警犬中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等12个机关科队室;森林公安(注:于2021年1月并入融安县公安局),二层事业单位1个: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监管场所内设看守所、强制戒毒所、拘留所等3个。核定行政编制人数(含原森林公安)246人、事业编制人数2人,现有行政编制在职人员(含原森林公安)231人、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人,协警员现实有206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公安局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公安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9176.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176.8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62.11万元,增长52.5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92.5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77.81万元,增长41.20 %,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2022年尚未支付欠款,且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4.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8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债务股帮清理部分以前年度欠款,所以政府性基金有所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一样。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一样。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一样。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一样。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63.4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公安机关指导调整账目,故将结转数清零。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9176.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9176.8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62.11万元,增长52.5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7132.0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66.57万元,增长56.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对应财政拨款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离退休人员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6.35万元,下降8.48%,主要原因是部分社保资金尚未得到支付。
3.卫生健康支出363.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费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23万元,增长9.39%,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经费上涨。
4.城乡社区支出684.3万元:主要用于智慧融安视频云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79.30万元,增长13586%,主要原因是2023年智慧视频云项目得到支付。
5.住房保障支出280.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6.91万元,下降11.61%,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经费下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万元,减少363.4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公安机关指导调整账目,故将结转数清零。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74.56万元,支出决算为917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4%,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62.11万元,增长52.57%。其中:基本支出5504.63万元,项目支出2987.9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40101。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武警中队经费为财政追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40201。年初预算为4579.03万元,支出决算为543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40202。年初预算为342.05万元,支出决算为21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多项资金尚未支付。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40220。 年初预算为809.3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40250。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去年财政下了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的指标到公安局本级。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40299。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多项资金尚未支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153.96万元,支出决算为9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财政财力不足,部分离退休经费尚未支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605.36万元,支出决算为4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尚未缴纳。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302.68万元,支出决算为205.19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67.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尚未缴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99。年初预算为5.52万元,支出决算为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辅警社保。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100410。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上级单位增拨支付疫情期间尚未得到结清的医疗费用。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295.11万元,支出决算为20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以及部分医保尚未得到支付。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年初预算为227.52万元,支出决算为14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以及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尚未得到支付。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454.02万元,支出决算为28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尚未得到支付。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04.6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91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5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3%。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0%。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4.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84.30万元,增长100%。其中:项目支出684.3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12089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智慧视频云项目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12199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智慧视频云项目资金。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未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0%,比上年增加12.8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勤务比较多,公务用车油费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3%,比上年增加14.56万元,原因是由于勤务比较多,公务用车油费增多。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公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3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7辆,平均每辆公务用车0.6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0%, 比上年减少1.7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有部分经费尚未得到支付。主要用于开展公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0次,人次388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3.89万元,完成年数预算74.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经费尚未得到支付。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97.09万元,增长27.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3.7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1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49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案涉密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43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7.87%。组织对2023年度警务通服务费、融安县看守所经费、融安县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大队经费、融安县禁毒委员会工作经费、户政出入境工本费、监管场所医护人员补贴经费、融安县强制戒毒所经费、智慧融安视频云项目经费、天网工程经费等31个一般公共预算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43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7.87%。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项目支出经费均来自财政拨款收入,资金到位及时,年初设置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严格按照各项管理投入使用资金,并在年度内完成项目目标。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3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5430.24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融安县公安局人民警察伤残护理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3.83万元,执行数3.83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