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
融安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拟定全县糖业发展规划,组织糖业科技示范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对乡镇甘蔗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协调糖厂与乡镇人民政府、蔗农的关系;管理好糖料蔗生产、榨季砍运秩序;打击糖料蔗生产发展过程中的坑农现象,维护蔗农利益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54.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1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0.42万元,下降5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1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0.42万元,下降56.5 %,主要原因是糖料蔗新扩种补贴、大户贴息及保险资金未发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54.1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4.1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0.42万元,下降56.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社保单位部分,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69万元,下降44.7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4.3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单位部分,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54万元,下降60.1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农林水支出34.8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和甘蔗生产补贴等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8.99万元,下降58.4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种植糖料蔗种植补贴未发放。
4.住房保障支出3.0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公积金单位部分,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2万元,下降63.1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1.51万元,支出决算为5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1%,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0.42万元,下降56.5 %。其中:基本支出54.18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30101。 年初预算为63.42万元,支出决算为3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4.96万元,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决算数小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5。年初预算为6.13万元,支出决算为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6。年初预算为3.07万元,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7.33万元,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1%。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4%,比上年减少0.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1万元,原因是工作增加。主要用于开展糖料蔗良种良法推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2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9万元,完成年数预算6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比2022年决算数减少6.46万元,降低44.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大户种蔗管护贷款贴息,对连片种植规模 50 亩以上(含 50 亩)的种植大户,2023年继续管护的,按每亩1500 元的标准给予贷款贴息,预计申报补贴17人,产生贷款利息约12万元。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糖料蔗大户贴息补贴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为0%,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补贴资金未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及时对付补贴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