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融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融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融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做好新时代实践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工作;
(二)、负责制订新时代文明实践年度总体规划和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督查和考核;
(三)、负责组织协调广大志愿者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具体活动和指导乡镇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五有一坚持”建设(既有站点和标识、有志愿者和队伍、有工作制度、有服务内容展示、有工作记录和台账、坚持常态化开展活动);
(四)、开展丰富多彩文明实践活动,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统筹开展理论宣讲、文艺文化、为民服务、移风易俗等实践活动;培育优质服务项目,将养老育幼、亲情陪伴、文体娱乐等作为文明实践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打造优质服务项目;
(五)、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分层分类开展文明实践专题培训,培育文明实践工作骨干和志愿者;
(六)、负责管理好柳州志愿服务网上“融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账号,负责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与县融媒体中心、“学习强国”广西平台融合发展,灵活运用“两微一端”等,建好用好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信息平台。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融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融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融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融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 60.32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60.32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 25.03 万元,增长70.9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0.32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 25.03 万元,增长70.93 %,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 60.3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0.32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 25.03 万元,增长70.93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 11.66 万元,增长41.79 %,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8万元:主要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 8.78万元,主要原因新增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故而项目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55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福利保障,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 2.51 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 2.15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 0.82 万元,增长61.65 %,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 3.27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 1.25 万元,增长61.88 %,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5万元,支出决算为 6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4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 15.32万元,增长43.34 %。其中:基本支出 51.53万元,项目支出 8.7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3350。 年初预算为 33.02 万元,支出决算为 39.5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在年初预算后,年中追加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7999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上级补助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 4.37万元,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 2.18 万元,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 2.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54 %。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3.27万元,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1.53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48.1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39%。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0.0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03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接待次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比上年增加0.03 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主要用于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8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设定绩效目标已按计划完成。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8.78万元。我部门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27.18万元,执行数8.78万元,执行率为32.31%,自评得分为93.23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