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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调处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8-26 09:52   

融安县自然资源调处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融安县自然资源调处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自然资源调处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自然资源调处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自然资源调处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维护山林权属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维护辖区内的林区治安稳定。

(三)负责全县范围内集体之间的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组织协调以及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与周边市、县的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四)及时掌握分析全县范围内林业纠纷情况,并及时调解处理影响较大案件和重点工程项目案件。

(五)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答复当事人不服县人民政府作出《山林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的行政复议。

(六)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参与山林权属纠纷案件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出庭应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本部门共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0人,编内在职10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一般工作人员8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融安县自然资源调处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自然资源调处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自然资源调处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14.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4.58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4万元,增长2.1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5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4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五险两金的基数上调,新入编1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14.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4.58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4万元,增长2.1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73%,主要原因是新入编人员基数较低,社会保险经费相应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5.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是新入编人员基数较低,卫生健康支出相应减少。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5.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5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7.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新入编人员基数较低,住房保障支出相应减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3.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4%,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4万元,增长2.18%。其中:基本支出     114.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200150。 年初预算为82.83万元,支出决算为8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年初预算为1.43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补助未足额发放。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10.7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入编人员基数较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相应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5.39万元,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入编人员基数较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相应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5.32万元,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入编人员基数较低,医疗缴费支出相应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8.09万元,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入编人员基数较低,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5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4%。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6%。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长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调处纠纷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4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平均每辆公务用车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主要用于开展调处纠纷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4年公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调处中心专项办公经费》,涉及2024年对融安县范围内集体与集体之间的“三大纠纷”调处确权及“三跨”案件的调处化解,详细预算绩效目标情况附在预算公开报表内。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调处中心专项办公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为0%,自评得分为86.25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部分良好,未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财政资金不到位,二是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导致行政诉讼期间被撤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财政按时拨付项目资金;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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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调处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5-08-2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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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融安县自然资源调处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自然资源调处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自然资源调处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自然资源调处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维护山林权属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维护辖区内的林区治安稳定。

(三)负责全县范围内集体之间的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组织协调以及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与周边市、县的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四)及时掌握分析全县范围内林业纠纷情况,并及时调解处理影响较大案件和重点工程项目案件。

(五)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答复当事人不服县人民政府作出《山林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的行政复议。

(六)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参与山林权属纠纷案件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出庭应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本部门共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0人,编内在职10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一般工作人员8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融安县自然资源调处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自然资源调处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自然资源调处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14.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4.58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4万元,增长2.1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5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4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五险两金的基数上调,新入编1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14.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4.58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4万元,增长2.1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73%,主要原因是新入编人员基数较低,社会保险经费相应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5.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是新入编人员基数较低,卫生健康支出相应减少。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5.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5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7.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新入编人员基数较低,住房保障支出相应减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3.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4%,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4万元,增长2.18%。其中:基本支出     114.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200150。 年初预算为82.83万元,支出决算为8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年初预算为1.43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补助未足额发放。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10.7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入编人员基数较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相应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5.39万元,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入编人员基数较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相应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5.32万元,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入编人员基数较低,医疗缴费支出相应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8.09万元,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入编人员基数较低,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5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4%。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6%。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长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调处纠纷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4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平均每辆公务用车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主要用于开展调处纠纷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4年公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调处中心专项办公经费》,涉及2024年对融安县范围内集体与集体之间的“三大纠纷”调处确权及“三跨”案件的调处化解,详细预算绩效目标情况附在预算公开报表内。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调处中心专项办公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为0%,自评得分为86.25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部分良好,未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财政资金不到位,二是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导致行政诉讼期间被撤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财政按时拨付项目资金;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