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田长制促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
融安县田长制工作促进中心
2024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田长制工作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田长制工作促进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田长制工作促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田长制工作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田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协助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田长制具体工作,代拟各项田长制工作制度。
(2)协助上级田长及田长办对下级田长及田长办进行督导检查,监督考核。
(3)根据工作进度需要,向县田长制办公室申请召开田长制工作培训会。
(4)督促下级田长及田长办对耕地流出图斑进行恢复整改,防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5)与农业农村局对接“非粮化”、高标准农田、耕地撂荒等相关工作。
(6)负责通知县田长办各成员单位协助配合完成耕地流出整治任务及其他工作。
(7)完成上级田长及田长办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本单位共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编内在职4人,退休0人。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融安县田长制工作促进中心 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田长制工作促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田长制工作促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48.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8.86万元),较上年增加25.64万元,增长110.42%。增长主要原因为2024年人员正常调资、补发2023年1-6月预发绩效、2023年绩效工资总量、2023年1-6月奖励性绩效。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8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上年增加25.64万元,增长110.42%。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
4.事业收入 0 万元。
5.其他收入 0 万元。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 48.8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8.86万元),较上年增加25.64万元,增长110.42%。增长主要原因为2024年人员正常调资、补发2023年1-6月预发绩效、2023年绩效工资总量、2023年1-6月奖励性绩效。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万元,较上年增加4.23万元,增长146.37%,增长原因为2024年社保基数增加、2023年12月份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于本年支付。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2.35万元,较上年增加1.41万元,增长150%,增长原因为2024年社保基数增加、2023年12月份医疗保险费于本年支付,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35.84万元,较上年增加17.80万元,增长98.67%,增长原因为2024年人员正常调资、补发2023年1-6月预发绩效、2023年绩效工资总量、2023年1-6月奖励性绩效等。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公用经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 3.54 万元,较上年增加2.19万元,增长162.22%,增长原因为2024年基数增加,2023年12月住房公积金在本年支付,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3.36万元,支出决算为48.86万元,完成预算66.60%。其中:基本支出 48.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 4.90 万元,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预算96.94%。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2.45 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96.73%。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年初预算为2.43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96.71%。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2200150,年初预算59.89万元,支出决算为35.84万元,完成预算59.84%。因财政困难,办公费、差旅费、项目经费等无法按进度拨付到位。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3.68万元,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96.20%。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8.86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45.99万元,完成预算97.73%,比上年增加24.07万元,增长109.8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87万元,完成预算45.63%,比上年增加1.57万元,增长120.77%。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因财政困难,无法按时支付接待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田长制公示牌项目自评综述:田长制公示牌项目全年预算数14.80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为0%,自评得分为7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较差,无法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困难,资金拨付不到位,无法开展工作,没有完成年初预定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增加财税收入,资金按进度拨付到位。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