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制定的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三险一金”业务经办和服务管理工作。
(三)协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三险一金”基金的管理、稽核、风控等机制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三险一金”基金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和基金预决算的执行工作。
(五)负责“三险一金”有关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管理等工作。
(六)指导各乡镇开展业务经办工作。
(七)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日常事务。承担本部门文秘、机要、保密、宣传、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单位窗口建设、绩效考评、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本部门来信来访咨询和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本部门党群、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2.财务股。负责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经费财务预(决)算,监督、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和经费收付款业务。
3.基金结算统计股。负责编制和执行“三险一金”基金预决算。制定“三险一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三险一金”基金收支核算工作。负责“三险一金”基金的支付工作。负责“三险一金”统计报表和报表相关数据分析。负责困难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贴、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等统筹外项目资金的支付工作。
4.审核股。负责参保单位职工和档案托管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申领条件核定工作。负责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审核确认工作。
5.参保管理股。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登记管理(含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负责与税务部门对接,确保数据准确。负责“三险一金”网上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变动等网上业务管理和审核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三险一金”业务的申报受理、经办和结果反馈工作。承担申报材料影像化工作。负责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管理工作。
6.待遇管理股。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核算、调整、发放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核算、调整、发放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待遇核算和发放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及支付工作。
7.稽核风控股。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三险一金”稽核计划;负责“三险一金”参保缴费、待遇举报等投诉的稽核工作。负责“三险一金”欠费追缴及基金反欺诈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追偿工作。负责“三险一金”经办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负责基金安全、业务经办的监督检查工作。
8.信息股。负责“三险一金”信息系统软件需求的收集、分析、整理及应用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系统硬件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三险一金”数据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统筹协调社保卡制发工作。负责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申领和管理工作。
9.档案管理股。负责社保档案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业务股室按统一标准对各门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各类载体档案的日常管理、做好档案的编研和利用工作。
(二)人员情况。
在职在编行政及参公人员31人,财政资金聘请编外人员4人,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融安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8843.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843.2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31.57万元,下降13.8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25.4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147.44万元,下降14.46%,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困难而压缩了开支,基本支出减少了60.6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了3086.81。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7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5.87万元,增长113.7%,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了被征地补助农民养老保险补贴预算拨款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8843.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843.2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31.57万元,下降13.8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93.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和编外聘请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以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26.11万元,下降14.99%,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减少了130.44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了3407.9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87.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和编外聘请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和全县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增加5%退休费的补助,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7.86万元,增长25.21%,主要原因是上年末欠缴的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在本年度得以支付,以及全县非财政拨款企业事业单位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增加待遇人员较上年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217.78万元: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5.87万元,增长113.70%%,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了被征地补助农民养老保险补贴预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4.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8万元,增长86.27%%,主要原因是2023年11至12月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在本年度支付。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982.65万元,支出决算为1884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57%,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31.57万元,下降13.86%%。其中:基本支出498.25万元,项目支出18345.0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80101。 年初预算为326.35万元,支出决算为30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全部拨付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以及2023年11、12月聘请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40.16万元,支出决算为2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下拨当年6至12月退休人员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增加5%退休费及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镇南关人员离休干部规范生活补贴、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的护理费和医疗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53.03万元,支出决算为59.90万元,完成预算的112.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11、12月财政未下拨的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在本年度支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776.52万元,支出决算为939.95万元,完成预算的12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11、12月财政未下拨的的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缴费在本年度支付,以及2014年10月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实账缴费新增待遇重算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80507。年初预算为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07万元,完成预算的14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追加了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共3707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81099 。年初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0.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全年财政仅下拨0.2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定帮扶对象县级补助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82602。年初预算为630.70万元,支出决算为4,228.22万元,完成预算的67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自治区财政下拨了对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和个人缴费补助,该项上级补助支出年初县本级无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83001。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3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下拨了区级政府代缴补贴,该项上级补助支出年初县本级无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99。年初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10079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增加5%退休费,年初由县卫健部门编制预算,预算指标调拨至由我单位代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25.85万元,支出决算为2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11、12月财政未下拨的的单位部分医疗险缴费结转至本年度支付。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年初预算为19.49万元,支出决算为1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39.77万元,支出决算为4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11、12月财政未下拨的的单位部分医疗险缴费结转至本年度支付。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8.2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5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76%。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3%。主要用于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8%,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5.96万元,增长113.7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7.7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2120805。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经济困难无法拨付补贴。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初预算为0万元,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比上年增减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检查的工作的频次减少,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主要用于上级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检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 比上年增加0.15万元,原因是本年度上级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检查的工作的频次减少,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主要用于上级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检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28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0.48万元,完成年数预3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下拨部分办公费、差旅费和公务交通补贴。比2023年决算数减少32.53万元,降低54.9%,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下拨部分办公费、差旅费和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5万元(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激励奖励资金支付,为自治区补助资金,非本级预算资金),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0 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127.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7.7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其他异常情况,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要求,年末在数量、质量、时效及社会效率上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促进我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支出项目自评结果为部分良好外,各个预算绩效项目自评结果为良好。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18344.78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13个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24224.26万元,执行数18344.78万元,执行率为75.73%%,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个项目部分完成预算绩效目标任务,主要原因是:虽本单位已通过正常资金申请程序向县人民政府请示下拨补助经费,而县财政资金困难而无法下拨补助资金所致。下一步改进措施:唯有县财政按年初预算下拨资金才能解决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列举重点项目之一:
项目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补助资金,预算资金900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设1条数量指标:发放养老金退休人员人数;设2条质量指标:1.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率,2.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率;设1条时效指标:按计划将补助资金拨入同级财政部门基金专户的时间;设1条成本指标:退休人数4315人,每人每月平均发放水平为0.18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设1条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满意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