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西山林场2024年部门决算
融安县 西山林场
2024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融安县西山林场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融安县西山林场 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融安县西山林场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融安县西山林场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融安县西山林场概况
融安县西山林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5】6号),随着国有林场改革的全面推进。2021年度融安县西山林场已纳入融安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融安县西山林场现有经营面积6.3万亩,其中林地面积6.1万亩,公益林面积1.5万亩,国家森林公园面积2.2万亩,国家杉木良种基地面积0.5万亩,林场森林覆盖率89.6%,主要树木为杉木,全场活立木蓄积量65万立方米.主要职责是保护好现有经营面积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优势开展森林旅游,完善国有林场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侵占国有林场林地行为,建立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等保护制度,保护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及用途的长期稳定,建设好国家级良种基地,培育大量优质苗木,满足广大林农的需求,协助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是融安县西山林场,本级内设10个科室,分别为:场办公室、人力资源股、行政股、生产技术股、财务股、防火办、森林资源股、种苗站、财务股、工会等股室,下设三个营林站、一个国家级杉木良种基地、一个良种苗木生产示范基地。
第二部分: 融安县西山林场 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融安县西山林场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融安县西山林场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 2166.0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66.04 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73.40 万元,下降17.9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07.36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6.76 万元,增长17.69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预算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 816.71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减少预算项目国有商品林地及林木蓄积量管护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本年度无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年度无事业收入。
5.其他收入 58.68 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55 万元,增长82 %,主要原因是此收入为县林业局转来天然林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款以及与林科院合作良种杉木无性系开发利用项目款。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本年度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7.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本年度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 2166.0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166.04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73.40 万元,下降17.93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6.93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社保缴费支出以及退休人员养老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5.1 万元,下降15.80 %,主要原因是年度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减少变动以及年度正常缴费基数调整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 38.66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3 万元,增长9.33 %,主要原因是年度正常缴费基数调整变动。
3.农林水支出1847.66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森林资源培育、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49.52 万元,增长23.3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项目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34.94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生态保护以及天然林、公益林停伐补助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41 万元,增长140.46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天然林、公益林停伐补助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 57.84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16 万元,增长9.79 %,主要原因是年度正常缴费基数调整变动。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2.3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107.3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9.90%,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6.76 万元,增长17.69 %。其中:基本支出 896.43 万元,项目支出 1210.94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年初预算为 193.70 万元,支出决算为 69.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5.8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生活补助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 77.64万元,支出决算为7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正常缴费基数调整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 33.82 万元,支出决算为 3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正常缴费基数调整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99。年初预算为 1.7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正常聘用人员缴费基数调整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 38.32 万元,支出决算为 38.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正常缴费。
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130204。年初预算为 592.37 万元,支出决算为 634.4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正常预算项目增减变动。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130205。年初预算为 1 万元,支出决算为 6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81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森林培育预算项目。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130207。年初预算为 60万元,支出决算为 1121.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69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国有林地蓄积量森林管护费预算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 58.23 万元,支出决算为 57.8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正常缴费基数调整变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96.43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781.3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4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2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0.8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6 %。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1.8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1 %,比上年增加0.34 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合理使用“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92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9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92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9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 %,比上年增加0.42 万元,原因是车辆年代久远,维修费用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护林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4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平均每辆公务用车 1.1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3 %, 比上年减少0.48 万元,原因是正常合理节约使用“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7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7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7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 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皮卡车用于林站日常巡护林;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11.5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按规定对2024年度西山林场管护费、林业项目资金、护林船费用、职工死亡抚恤金、年度考核优秀奖励、2023年应支未支人员经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红茶沟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等9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本单位自评质量合格、绩效目标及自评公开、年内严格控制支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算动态调整,按绩效目标执行进度,年内按计划执行预算,完成了目标,无违规记录。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1511.5031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西山林场管护费2024 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948.1233万元,执行数948.1233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