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长安镇卫生院 2024年部门决算
融安县长安镇卫生院
2024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长安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长安镇卫生院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长安镇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长安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对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对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做好预防保健及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3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融安县长安镇卫生院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融安县长安镇卫生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长安镇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958.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27.04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3693.68万元减少735.54万元,下降19.91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3.2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1866.36万元减少563.09万元,下降30.17%,主要原因是村医工资及社保经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及村医基本药物补助财政未全部拨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事业收入1649.2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1802.39万元减少153.11万元,下降8.49 %,主要原因是就诊病人减少,导致医疗收入减少。
4.其他收入2.12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3.67万元减少1.55 万元,下降42.23%,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利息减少。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
6.上年结转和结余3.4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1.3万元,下降27.25 %,主要原因是财政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支出了一部份。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632.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01.85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3693.68万元减少1060.73万元,下降28.72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37.86万元减少13.26万元,下降35.02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未能全部发放。
2.卫生健康支出2608.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基层医疗能力提升项目费用及办公费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3022.04万元减少413.69万元,下降13.69 %,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下降,相应地减少人力成本与办公经费支出。
3.结余分配321.7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611.77万元减少290.05万元,下降47.41%,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下降,结余减少。
4.年末结转和结余3.4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3.47万元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8.08万元,支出决算130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53 %,较2023年度决算数1867.66万元减少564.39万元,下降30.22%。其中:基本支出412.43万元,项目支出890.8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年初预算为6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全部拨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99。年初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全部拨付遗嘱生活补。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100302。年初预算为458.75万元,支出决算为38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人员经费未足额拨付。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项)210039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医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100408。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7.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10040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2.4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8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58.75万元的84.5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的0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5.53万元的44.30%。主要用于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9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1340.21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中央和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761.1444万元,执行数597.5495万元,执行率为78.51%,自评得分为95.34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财政未足额拨付补助资金,导致执行率没有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跟财政局沟通,要求及时下拨补助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